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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004527491/2015-00066 | 分 类: | 通知.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高崖水库库区管委会 | 发布日期: | 2015年01月12日 |
标 题: | 农村低保户、五保户医疗救助初审服务指南 | 文 号: | |
内容概述: | 农村低保户、五保户医疗救助初审服务指南 |
农村低保户、五保户医疗救助初审服务指南
农村低保户、五保户医疗救助初审服务指南
审批依据
《山东省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
申报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农村五保供养证
3、低保证
办理程序
持以上三证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对政策规定范围内的医疗救助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算,救助对象只需支付个人自付费用。
承诺时限
1天
收费标准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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