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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004527029/2020-00364 | 分 类: | 镇街区目录 |
发布机构: | 乔官镇 | 成文日期: | 2023年06月12日 |
标 题: | 昌乐县乔官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文 号: | |
内容概述: | 昌乐县乔官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昌乐县乔官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印发的《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发改办投资〔2019〕621号),镇(街、区)一级不需要编制、公开该目录。我县《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编制,并公开相关信息。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印发的《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发改办法规〔2019〕752号),镇(街、区)一级不需要编制、公开该目录。我县《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编制,并公开相关信息。
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的《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环办厅函〔2019〕672号),镇(街、区)一级不需要编制、公开该目录。我县《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由潍坊生态环境局昌乐分局负责编制,并公开相关信息。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的《保障性住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建办厅〔2019〕71号),镇(街、区)一级不需要编制、公开该目录。我县《保障性住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由县房产发展促进中心负责编制,并公开相关信息。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建办厅〔2019〕71号),镇(街、区)一级不需要编制、公开该目录。我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由县住建局负责编制,并公开相关信息。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的《市政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建办厅〔2019〕71号),镇(街、区)一级不需要编制、公开该目录。我县《市政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由县住建局负责编制,并公开相关信息。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的《城市综合执法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建办厅〔2019〕71 号),镇(街、区)一级不需要编制、公开该目录。我县《城市综合执法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编制,并公开相关信息。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的《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农办计财〔2019〕41号),镇(街、区)一级不需要编制、公开该目录。我县《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编制,并公开相关信息。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印发的《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税总办发〔2019〕65号),镇(街、区)一级不需要编制、公开该目录。我县《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由国家税务总局昌乐县税务局负责编制,并公开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