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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761852830/2017-06587 分  类: 政务信息
发布机构: 县安监局 发布日期: 2017年05月04日
标  题: 昌乐安监局实施“四个转变”夯实安全监管基础 文  号:
内容概述: 昌乐安监局实施“四个转变”夯实安全监管基础

昌乐安监局实施“四个转变”夯实安全监管基础


    今年以来,县安监局以作风建设年活动为突破点,创新工作方式,探索实行了工作协调、源头治理、规范管理、便民服务四项机制,给力安全监管,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安全稳定的环境。 

    工作协调:变“孤军作战”为“齐抓共管”。按照“网格化”管理模式,对局内设机构和科室进行了调整,全局除办公室、服务大厅5人外,其余人员均充实到6个执法中队,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不间断检查。在此基础上,把全县10个镇(街、区)划分为6个片区,6名科级干部分别包靠一个中队,6个执法中队与镇(街、区)安监人员混编,分片包靠,一起开展执法检查,构建了县镇一体、上下联动的“网格化”执法监察机制。在此基础上,发挥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的综合协调作用,定期组织质监、经信、商务、消防大队等部门和单位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源头治理:变“事后惩处”为“事先防范”。对新上项目,严格审批条件、标准和程序,对达不到规定条件的,一律不予审批。对取得安全许可的企业,凡发现安全生产条件下降的,一律责令整改,整改验收不合格的,吊销许可,依法关闭。对现有项目,原设计不规范、相关安全设施不完备的,督促企业选择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改造,实现本质安全。对历史形成的个别“先上车、后买票”的建设项目,主动帮助企业完善手续,实现生产经营合法化。目前,全县162家高危企业全部进行了安全评价,依法取得了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重点领域建设项目“三同时”率达到了100%。 

    规范管理:变“杂乱无章”为“规范有序”。针对部分工作人员存在作风漂浮、工作不认真不扎实的问题,制定实行了《县安监局机关管理工作千分制考核办法》,严格了考勤、值班、学习、财务、用车、卫生、信息考核等管理制度,并赋予相应的分值,严格考核、奖惩分明,做到“用制度管人,按规程办事”,考核办法施行以来,干部工作作风明显改善。 

    便民服务:变“推诿扯皮”为“贴心服务”。优化安全生产环境,探索实行了建设项目“保姆式”服务机制:根据企业需求,派员主动与企业对接,帮助企业办理安全手续;手续办理过程中实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制度,详细告知须提供的资料、办理时限、办理流程等事项,并提供样表参考。截至目前,共主动帮助6家企业联系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评价机构等完善补充手续,解决安全生产难题30余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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