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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761852830/2020-67285 分  类: 昌乐县政协提案结果公开
发布机构: 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0年05月21日
标  题: 关于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04151号提案(关于对全县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建议)的答复 文  号:
内容概述: 关于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04151号提案(关于对全县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建议)的答复

关于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04151号提案(关于对全县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建议)的答复


李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对全县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提案中建议加强居民小区火灾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力度,通过多项举措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提升我县消防安全水平。

近年来我大队高度重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大队成立专班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对我县现有高层建筑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经排查我县高层建筑共涉及450栋,高层住宅建筑共381栋,高层公共建筑共53栋,高层住宅在建工程15栋,公共建筑在建工程1栋。一类高层住宅建筑共涉及108栋,其中72栋已验收或验收备案,36栋未进行消防验收或验收备案;二类高层住宅建筑共涉及273栋,其中220栋已验收或验收备案,53栋未进行消防验收或验收备案;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共涉及45栋,其中38栋已验收或验收备案,7栋未进行消防验收或验收备案;二类公共建筑共涉及8栋已全部验收或验收备案。

通过摸排,发现存在以下主要问题:(1)部分疏散指示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2)中控室持证人员数量不足;(3)部分防火门闭门器缺失;(4)部分管道井封堵不到位;(5)小区单元门口及楼道停放电动车,堵塞消防通道,影响安全疏散;(6)未经消防验收(或验收备案)擅自投入使用;(7)部分小区消火栓故障或报警系统故障;(8)部分小区烟感防尘罩未摘除。

根据您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一是推动高层住宅建筑楼长制。楼长主要以物业公司员工为主,同时选取部分业主委员会代表,并对他们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二是对高层公共建筑设定明确的消防安全经理人。消防安全经理人应当具备相应的消防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及,熟悉“四个能力”及“六加一”措施,负责整栋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三是加强对高层建筑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专业服务单位的监督,督促有关企业单位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依法履行相关的消防安全职责。四是依法对高层建筑实施消防监督检查,督促业主、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专业服务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做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五是推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纳入基层社会治理和网格化管理范围,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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