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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04298828/2013-00001 | 分 类: | 专项资金目录 |
发布机构: | 县财政局 | 发布日期: | 2013年12月12日 |
标 题: | 昌乐县三举措加强经济普查经费管理 | 文 号: | |
内容概述: | 昌乐县三举措加强经济普查经费管理 |
昌乐县三举措加强经济普查经费管理
一是落实工作经费,确保经费保障到位。按照普查经费分级负担的原则,将普查经费100万元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经济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是规范经费开支,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普查经费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财政部印发的《统计部门周期性普查和大型调查经费开支规定》及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要求开支使用,做到专款专用。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经济普查工作时间跨度较长,开支数额较大,财政、审计等部门定期对普查工作经费开支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检查,保证普查经费合理有效的使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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