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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4298828/2019-38696 分  类: 政务信息
发布机构: 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19年05月08日
标  题: 总部经济类企业优惠政策 文  号:
内容概述: 总部经济类企业优惠政策

总部经济类企业优惠政策


对总部经济类项目以及不占我县资源的税源类企业,年度实现地方财政净收益在50万元以下的,按年度实现地方财政净收益的70%给予扶持;50万元及以上的,按年度实现地方财政净收益的80%给予扶持;对年度实现地方财政净收益特别大的,实行“一事一议”,另行制定扶持标准,加大扶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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