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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493875488/2013-00044 分  类: 政务信息
发布机构: 县房管办 发布日期: 2013年01月14日
标  题: 行政审批收费事项“八公开”内容一览表 文  号:
内容概述: 行政审批收费事项“八公开”内容一览表

行政审批收费事项“八公开”内容一览表


行政审批收费事项“八公开”内容一览表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审批依据

申报材料

办理程序

承诺时限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承诺件

房屋登记

《房屋登记办法》

1、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2、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

3、登记申请书;

4、房屋已竣工的证明;

5、申请人身份证明;

6、房屋所有权证书;

7、房屋测绘成果报告或房屋平面图;

8、房屋现场勘察业务办理单;

9、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0、房屋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房屋坐落证明;

11、证明发生变更事实的材料;

12、抵押合同和主债权合同;

13、村委会证明;

14、在村集体经济组织内公告的证明;

15、个人委托的需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16、国有资产的提供国资部门证明;

17、登记机关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1、业务受理

2、缴费

3、审核

4、终审

5、缮证登簿

6、发证归档

36个工作日

登记费:

住房每件80元;

非住房每件550元。

房屋权属证书工本费:10元

发改价格[2008]924号


收费服务事项、承诺件

房产测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测绘局令第83号

  1、土地证;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4、竣工验收报告。

1、委托;

2、受理;

3、现场勘察;

4、测绘成果报告或房屋平面图;

5、收费。

6个工作日

  1、住宅用房1.36元/平方米;

2、商业用房2.04元/平方米;

3、多功能综合用房2.72元/平方米。

财综[2001]94号

收费服务事项、即办件

房产档案

《山东省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办法》

1、查询申请表;

2、所在单位介绍信;

3、有效身份证件;

4、房产证;

5、已抵押的需提供抵押契约或他项权证编号;

6、人民法院需提供协助查询通知书;

7、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的需提供经贷款银行审查确认的家庭成员名单及房屋坐落情况;

8、家庭成员以委托借款人代为查询的需提供书面委托书。

1、受理;

2、审批;

3、收费;

4、查询;

5、办结。

即时办理

1、档案保护费:(1)纸质档案4/册次;(2)电子档案0.5/卷件次。

2、档案复制费:(1)档案复印费:B50.5元、A40.6元、B40.8元、A31元;(2)复制图纸20/

3、证明费

1)100平方米以下50/份;(2101-150平方米100/份;

3)151-200平方米150/份;(4201-250平方米200/份;

5)251-300平方米250/份;(6301-350平方米300/

7)351-400平方米350/

8)400平方米以上400/

鲁价费发[2006]268号

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承诺件

商品房转让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七条

1、开发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3、缴交维修资金证明;

4、开发企业总房产证及复印件;

5、开发企业出具的售房证明;

6、买方(22-49周岁)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7、购房者身份证及复印件;

8、契税完税发票及复印件;

9、房屋测绘成果报告或房屋平面图;

10、商品房买卖合同;

11、登记机关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1、业务受理

2、缴费

3、审核

4、终审

5、缮证登簿

6、发证归档

10个工作日

交易手续费:

新建房3元/平方米;存量房6/平方米;住房以外8/平方米

登记费:

住房每件80元;

非住房每件550元。

计价格[2002]121号、

鲁价费发[2002]171号、

发改价格[2008]924号

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承诺件

存量房转让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七条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

3、房地产转让合同;

4、评估报告;

5、买卖双方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6、买方(22-49周岁)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7、房屋测绘成果报告或房屋平面图;

8、地税局完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9、契税完税发票及复印件;

10、维修基金过户证明(已交维修资金的);

11、登记机关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1、业务受理

2、缴费

3、审核

4、终审

5、缮证登簿

6、发证归档

10个工作日

交易手续费:

新建房3元/平方米;存量房6/平方米;住房以外8/平方米

登记费:

住房每件80元;

非住房每件550元。

计价格[2002]121号、

鲁价费发[2002]171号、

发改价格[2008]924号

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承诺件

房屋租赁登记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三条、《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1、房屋所有权证及复印件;

2、租赁合同;

3、双方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4、(22-49周岁)计生证明。

1、业务受理

2、缴费

3、审核

4、终审

5、缮证登簿

6、发证归档

5个工作日

  1、住房租赁手续费100元/

2、租赁手续费:

①租赁面积100(含100)平方米以下的120/次;

100-500(含500)平方米的150/次;

500-1500(含1500)平方米的200/次;

1500-3000(含3000)平方米的300/次;

3000平方米以上的350/次。

计价格[2002]121号、

鲁价费发[2002]171号

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承诺件

廉租住房补贴申请

《山东省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十六条

  1、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

  2、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3、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薄;

  4、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材料。

1、申请

2、审核

3、公示

4、发放

审核15个工作日

不收费

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承诺件

经济适用住房保障申请

《山东省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1、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书;

  2、家庭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家庭成员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4、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证及复印件或住房情况证明;

  5、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申请

2、审核

3、公示

4、轮候

5、准购

审核15个工作日

不收费

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上报件

物业服务企业资质

国务院379号令《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1、营业执照;

  2、企业章程;

  3、验资证明;

  4、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5、物业管理专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管理和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和劳动合同。

1、县房产管理部门审查

2、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核准

20个工作日

不收费

核准备案事项、即办件

物业管理招投标备案

《山东省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

1、与物业管理有关的物业项目开发建设的政府批件;

2、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书;

3、招标文件;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材料;

5、开标、评标材料;

6、评标报告;

7、中标人的投标文件。

1、招标人在发布招标10日前,向县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招标人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县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3、县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合法予以备案。

即时办理

不收费

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即办件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支出审批

建设部、财政部第165号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

1、物业维修、更新、改造计划;

2、业主大会决议证明;

3、具体使用方案;

4、使用申请书;

5、物业服务企业证明。

1、物业服务企业或相关业主持申报材料到县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

2、由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即时办理

不收费

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上报件

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核准

国务院412号令第110

1、申请报告;

2、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等级申请表(一式二份,加盖申报机构公章);

3、房地产估价机构原资质证书正本复印件、副本原件;;

4、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

5、出资证明复印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

6、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合伙人的任职文件复印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

7、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证明;

8、固定经营服务场所的证明;

9、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复印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及有关估价质量管理、估价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文件、申报机构信用档案信息;

10、随机抽查的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3年申报机构所完成的1份房地产估价报告复印件(一式二份,加盖申报机构公章)。

新设立的中介服务机构申请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的,应当提供以上材料中的第(一)项、第(二)项和第(四)项至第(九)项材料。

1、县房产管理部门审查;

2、市房产管理部门初审;

3、转报省建设厅审批。

即收即办

不收费

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承诺件

商品房预售许可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条例》第六条

  1、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书;

  2、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3、房地产项目开发经营权证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4、投资进度报告、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的说明;

  5、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6、临时管理规约;

  7、已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8、商品房预售方案;

  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0、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11、商品房预售总平面图、分层平面图、分户面积图。

1、受理;

2、审核;

3、审批;

4、发证。

8个工作日

不收费

核准备案事项、承诺件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

  1、商品房买卖合同;

  2、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复印件;

  3、预购人身份证复印件;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1、受理;

2、审核;

3、审批。

1个工作日

不收费

核准备案事项、上报件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备案

建设部70号令《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第十二条

1、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资格备案登记表(一式三份);

  1、公司(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3、固定场所的证明原件、复印件;

4、注册资本证明原件、复印件(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

53人上专职的执业房地产经纪人或咨询人的身份证明、资格证明和注册证明以及聘任合同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机构的组织章程及主要的内部管理制度;

  1、法定代表人及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含本人身份的相关证明);

  2、经营业绩材料。

1、审核;

2、备案。

即时办理

不收费

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承诺件

物业质量保修金

《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山东省物业质量保修金管理办法(实行)》

  1、项目总平面图复印件;

  2、所缴纳楼栋的面积测绘报告复印件。

申请;

受理;

交款;

审核;

办结。

3个工作日

1、底层和多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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