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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493875488/2017-00574 分  类: 政务信息
发布机构: 县房管办 发布日期: 2017年12月20日
标  题: 昌乐县房产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情况汇报 文  号:
内容概述: 昌乐县房产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情况汇报

昌乐县房产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情况汇报


我办为贯彻落实上级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的原则,转变管理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大力推广随机抽查,规范行政执法检查行为,着力解决行政检查不作为、乱作为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优化监管服务,提升监管效能,努力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新格局,专门制定了实施方案。

(一)建立“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大力推广随机抽查,不断提高随机抽查在检查工作中的比重。“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通过摇号等方式,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运用电子化手段,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三)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经济社会发展和监管领域实际情况,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为不少于百分之五,原则上每年的五月和十一月分两次开展不定向抽查,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四)加强抽查结果运用。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结合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制度,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
   
(五)加强信息公开和共享。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办事窗口等载体,设立公示、公告专栏,向市场主体提供本部门服务和促进市场主体发展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信息。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同时,与其他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我办从检查对象库134家企业中随机抽取了22家,抽查了12项内容,通过检查,各企业都能做到守法规范经营,未发现诱导、教唆、协助购房人伪造材料;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协助当事人签订“阴阳合同”;侵占、挪用房地产交易资金;出具虚假估价报告;额外收取费用、泄露、出售个人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行为;也未发现违规、超范围开展吸收和发放资金业务;发行和转让股权、股票、基金及其他理财产品;以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媒体及传单、手机短信等方式发布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等行为;未发现公职人员兼职和行政主管部门指定中介或强制中介收费的行为。

下一步,我办将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规范管理,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加大检查、查处力度,积极组织房地产从业人员岗位资格培训,推进我县房地产市场健康快速发展。

 

                      

 

 

昌乐县房产管理办公室

                      0一七年十二月十九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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