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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493875488/2018-03316 分  类: 政务信息
发布机构: 县房管办 发布日期: 2018年01月26日
标  题: 关于退还物业质量保修金的公示 文  号:
内容概述: 关于退还物业质量保修金的公示

关于退还物业质量保修金的公示


   新宇佳苑项目1号楼全体业主: 

  昌乐县辖区内的位于昌乐县东村街400号,新宇佳苑项目1号楼 。所交存的物业质量保修金,从缴存之日起已满5年,依据《山东省新建物业质量保修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该楼到2017年7月19日 如未出现建筑质量问题,我办将办理该楼所交存的物业质量保修金退款手续。如有异议请在5日内向我办反映,联系电话:6279808。 

            (公章) 

  昌乐县物业管理办公室 

  2018 年 1月 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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