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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4298772/2016-09422 分  类: 部门实施方案或工作措施
发布机构: 县发改局 发布日期: 2016年12月21日
标  题: 昌乐县发展和改革局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文  号:
内容概述: 昌乐县发展和改革局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昌乐县发展和改革局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推行政务公开制度,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 实现依法治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措施,是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为了切实做好这项工作,根据省、市、县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指导思想是:以公正便民、依法行政和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着力于提高行政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减少办事环节,提高办事效率,依法规范行政行为 , 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提高行政效能,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着力塑造发改部门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形象,更好地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

  二、基本原则和要求

  凡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与人民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除涉密事项外,原则上都要公开。推行政务公开,坚持以下原则:

  1.依法公开 , 公平公正。根据法律法规,依法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行为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

  2.突出重点,注重实效。重点公开人民群众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将政务公开与推进机关效能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3.简化环节,使民务实。强化服务意识,简化办事环节,有利于群众监督,不搞形式主义。

  4.健全机制,常抓不懈。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的机制,规范政务公开的程序,促使工作常抓不懈。

  5.落实责任,强化监督。明确政务公开责任制,并采取多种形式实施监督,运用责任机制和监督机制落实政务公开。

  二、政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

  凡是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直接为群众或企业服务的各类事项,如行政审批、办事程序、投资管理办法、项目立项程序、项目管理制度,以及机关工作办理流程、内部管理事项、经费预算决算情况、干部任免情况等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的,都要按照规定的范围、时限,如实向服务对象和社会公开。

  三、政务公开的形式和方式

  政务公开的形式以实用、方便为原则,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为服务对象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让服务对象了解自己的权力、义务及办事方法和程序,便于监督。

  具体公开形式有:设置政务公开专栏上墙公开;利用发改信息等载体实行即时政务公开;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发放办事指南等宣传品;设置举报箱、发放监督卡、公开举报电话;公布部门职能、机构设置等。

  积极创新政务公开方式,从实际出发,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对经常性的工作定期公开,对阶段性的工作逐段公开,对临时性的工作随时公开。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做到决策前、决策中、决策后公开,并根据群众要求,实行事中、事后公开。

  四、政务公开程序

  凡需公开的事项,经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公开,以确保公开内容的真实可信。

  五、政务公开的监督保障机制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了切实加强对对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组织领导,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

  2.健全制度,加强管理

  健全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同岗代替制和失责追究制等制度,切实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3.严格要求,加强监督

  设立投诉信箱,对外公布监督投诉电话(6221265)并聘请政务公开监督员,成立由有关单位代表、群众代表、服务对象代表组成的政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监督落实局政务公开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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