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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004298772/2018-22642 | 分 类: | 批准服务信息 |
发布机构: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发布日期: | 2021年01月06日 |
标 题: | 项目立项一次性告知单 | 文 号: | |
内容概述: | 项目立项一次性告知单 |
项目立项一次性告知单
《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企业投资
(包括外商投资)项目备案
项目类别 其他行政权力事项 承诺件
办理依据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
4.《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以国家发改委最新发布为准);
5.《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以国家发改委最新发布为准);
6.《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以国家发改委最新发布为准);
7.《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8.《山东省基本建设项目登记备案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第146号令);
9.《山东省基本建设项目登记备案办法实施细则》(鲁计投资〔2004〕323号);
10.《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事项受理暂行规定》(鲁发改审批[2011]1437号)。
11.其他建设项目立项法规、政策文件。
申报材料
注:本一次性告知单内容已经过审核,资料准确,
无不相关的多余申报材料。登录网址可以查询、
申报及评议。
一次性告知单(明白纸)
1、无需要纸质材料。自行登录公共邮箱fagaijulixiang@163.com ,密码123456A,了解申报流程。
办理程序 接收—受理—审查—审批—赋码
承诺时限 2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无
办理地点 行政服务中心
窗口电话 0536-6278629
注:本一次性告知单内容已经过审核,资料准确,
无不相关的多余申报材料。登录网址可以查询、
申报及评议。
一次性告知单(明白纸)
权限内企业投资(包括外商投资)项目核准
项目类别 行政许可事项 承诺件
办理依据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2004年7月国发〔2004〕20号)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
3.《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国务院、山东省政府最新发布为准)
4.《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以国家发改委最新发布为准;
5.《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以国家发改委最新发布为准);
6.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以国家发改委最新发布为准);
7.《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2014年第12号令);
8.《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事项受理暂行规定》(鲁发改审批[2011]1437号);
9.其他建设项目立项法规、政策文件。
申报材料
1、项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核准的请示文件;
2、项目申请报告(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
3、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或规划条件;
5、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
注:本一次性告知单内容已经过审核,资料准确,
无不相关的多余申报材料。登录网址可以查询、
申报及评议。
一次性告知单(明白纸)
6、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提供建设项目招标方案;
7、外商投资项目还需提供中外投资各方的企业注册证明材料及经审计的最新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投资意向书,增资、并购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以国有资产出资的,需由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确认文件。
办理程序 接收—受理—审查—审批—发证
承诺时限 2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无
办理地点 行政服务中心
窗口电话 0536-6278629
注:本一次性告知单内容已经过审核,资料准确,
无不相关的多余申报材料。登录网址可以查询、
申报及评议。
一次性告知单(明白纸)
权限内政府投资项目审批
项目类别 内部审批事项 承诺件
办理依据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2004年8月国办发〔2004〕62号)第7项:政府出资的投资项目审批,实施机关为国务院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有关部门,省级以下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和有关部门。
4.《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以国家发改委最新发布为准;
5.《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事项受理暂行规定》(鲁发改审批[2011]1437号);
6.其他建设项目立项法规、政策文件。
申报材料
1、项目单位决定投资建设的申请文件;
2、具有丙级或以上工程咨询和相应专业机构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意见;
5、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
6、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
7、开户银行出具的项目资本金证明或对账单(政府投资项目需有同级财政部门出具的出资承诺);
注:本一次性告知单内容已经过审核,资料准确,
无不相关的多余申报材料。登录网址可以查询、
申报及评议。
一次性告知单(明白纸)
8、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提供建设项目招标方案;
办理程序 接收—受理—审查—审批—发证
承诺时限 2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无
办理地点 行政服务中心
窗口电话 0536-6278629
注:本一次性告知单内容已经过审核,资料准确,
无不相关的多余申报材料。登录网址可以查询、
申报及评议。
一次性告知单(明白纸)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相关工程建设项目
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核准
项目类别 行政许可事项 承诺件
办理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2.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1年12月国务院令第613号);
3.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2005年5月27日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申报材料
1、对需要单独核准招标方案的项目,提交关于核准建设项目招标方案的申请;
2、潍坊市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可从潍坊市发展改革委网站下载电子模板);
3、业经县发展和改革局审批、核准的文件;
4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招标方式为邀请招标的项目,应按规定补充邀请招标理由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6、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的项目,应按规定补充以下书面材料:
(1)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专业技术力量情况(原件1份,纸质+电子版);
注:本一次性告知单内容已经过审核,资料准确,
无不相关的多余申报材料。登录网址可以查询、
申报及评议。
一次性告知单(明白纸)
(2)内设的招标机构或者专职招标业务人员的基本情况(原件1份,纸质+电子版);
(3)拟使用的专家库情况(原件1份,纸质+电子版);
(4)以往编制的同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和评标报告,以及招标业绩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纸质+电子版)。
办理程序 接收—受理—审查—审批—发证
承诺时限 2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无
办理地点 行政服务中心
窗口电话 0536-6278629
注:本一次性告知单内容已经过审核,资料准确,
无不相关的多余申报材料。登录网址可以查询、
申报及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