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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004298772/2018-22804 | 分 类: | 审批核准备案信息 |
发布机构: | 县发改局 | 发布日期: | 2018年09月24日 |
标 题: | 关于潍坊星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碧桂园•铂玥府项目的核准意见 | 文 号: | |
内容概述: | 关于潍坊星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碧桂园•铂玥府项目的核准意见 |
关于潍坊星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碧桂园•铂玥府项目的核准意见
潍坊星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建设建设碧桂园·铂玥府项目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同意对该项目进行核准。具体意见如下:
一、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昌乐县永康路以西、南一路以北。
二、建设规模
项目规划总占地3480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2935.8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68312平方米,公共建筑面积1290平方米,地下停车库建筑面积21350.97平方米,地下储藏室建筑面积1982.83平方米。规划建设10座高层建筑,高程82.80米,一座配套用房,用作物管、公厕。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53600万元 ,项目资金由企业自筹解决。
四、实施计划
项目计划2018年10月开工建设,2020年3月竣工验收。
五、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两年。
项目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请在文件有效期内,按规定办理土地等相关手续后开工建设。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昌乐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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