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址 | |
地址 | |
工作职责 | |
领导信息 | |
值班电话 | |
传真 | |
受理投诉部门 | |
受理投诉电话 | |
内设机构或下属单位 |
索 引 号: | 004298772/2018-23988 | 分 类: | 审批核准备案信息 |
发布机构: | 县发改局 | 发布日期: | 2018年12月22日 |
标 题: | 关于昌乐金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金海文化城二期项目的核准意见 | 文 号: | |
内容概述: | 关于昌乐金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金海文化城二期项目的核准意见 |
关于昌乐金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金海文化城二期项目的核准意见
昌乐金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建设金海文化城二期项目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同意对该项目进行核准。具体意见如下:
一、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昌乐县宝石街以南,站北街以北,珠宝二街与北海路之间。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规划用地面积5262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194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633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5614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75216平方米、社区配套用房814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300平方米。规划建设1栋6层、6栋9层、4栋11层电梯洋房。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为28500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17100万元,区外配套工程费8550万元,其他费用1500万元,预备费1350万元。
项目建设资金全部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四、实施计划
该项目计划2018年3月开工建设,预计2021年3月工程竣工交付使用。
五、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两年。
项目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请在文件有效期内,按规定办理土地等相关手续后开工建设。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昌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2月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