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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4298772/2018-24012 分  类: 审批核准备案信息
发布机构: 县发改局 成文日期: 2018年10月31日
标  题: 关于山东润地置业有限公司昌乐分公司建设润地•心悦城项目的核准意见 文  号:
内容概述: 关于山东润地置业有限公司昌乐分公司建设润地•心悦城项目的核准意见

关于山东润地置业有限公司昌乐分公司建设润地•心悦城项目的核准意见


山东润地置业有限公司昌乐分公司:

报来《关于建设建设润地·心悦城项目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同意对该项目进行核准。具体意见如下:

一、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昌乐县营丘街南侧、新昌路西侧、育昌路东侧。

二、建设规模

项目规划用地面积76037平方米,项目预计地上建筑面积136851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130767平方米,配套用房建筑面积2934平方米,幼儿园建筑面积3150平方米,预计配套车位1515个。该项目规划建设25F住宅楼,56F住宅楼,47F住宅楼,511F住宅楼,214F住宅楼,418F住宅楼以及1栋幼儿园1栋配套用房。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为56441万元。其中土地费8759万元,前期工程费691万元,房屋开发费46214万元,其他费用315万元,不可预见费462万元。

该项目建设资金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四、实施计划

项目建设周期计划为5年,计划于201811月份开工建设,预计在202311月工程全部竣工。

五、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两年。

项目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请在文件有效期内,按规定办理土地等相关手续后开工建设。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昌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8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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