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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4298772/2020-86920 分  类: 机关简介
发布机构: 县发改局 发布日期: 2020年03月23日
标  题: 昌乐县发展和改革局机构职能 文  号:
内容概述: 昌乐县发展和改革局机构职能

昌乐县发展和改革局机构职能


  县发改局全面贯彻党中央关于发展改革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省委、潍坊市委及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发展改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建议,监测、预测预警全县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

  (三)负责汇总分析全县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研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土地政策。

  (四)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

  (五)承担固定资产投资综合管理责任。

  (六)推进全县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

  (七)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

  (八)承担全县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

  (九)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

  (十)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提出全县生态文明建设、经济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意见建议。

  (十一)拟订全县能源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二)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县服务业总体规划。

  (十三)研究提出全县城乡区域经济发展的总体战略布局,拟订发展规划,提出意见建议。

  (十四)牵头组织对口支援协作工作,负责拟订全县对口支援协作工作规划。

  (十五)组织研究重大价格政策措施。

  (十六)负责组织编制全县粮食流通行业和物资储备发展规划。

  (十七)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和维护稳定工作。

  (十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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