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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4298772/2021-97244 分  类: 执法职责
发布机构: 县发改局 发布日期: 2021年12月29日
标  题: 昌乐县发展和改革局执法职责 文  号:
内容概述: 昌乐县发展和改革局执法职责

昌乐县发展和改革局执法职责


 昌乐县发改局行政执法主要职责

机构名称

昌乐县发展和改革局

机构性质

行政机关

主体类别

法定行政机关

法定代表人

田国军

监督电话

6221265

单位地址

昌乐县城关商务社区1号楼

投诉举报

电话

6221265

执法的主要职责

(一) 负责对未按规定程序办理招标核准手续的进行监督检查

(二)负责对企业未按规定办理投资项目核准相关手续进行监督检查

(三)负责对企业未按规定办理投资项目备案相关手续的进行监督检查(四)负责对企业投资建设产业政策禁止投资建设项目的进行监督检查

(五)负责对未如实、及时报送投资项目建设实施基本信息的进行监督检查

(六) 负责对对管道企业未履行法律义务行为的进行监督检查

(七)负责对信用服务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违法查询、应用公共信用信息的进行监督检查(八)负责对信用服务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违法查询、应用公共信用信息的进行监督检查

(九)负责对未及时报告价格异动,及虚报、瞒报、迟报、拒报、伪造、篡改价格监测资料的进行监督检查

(十)负责对未按规定期限和数额缴纳价格调节基金的进行监督检查

(十一)负责对未经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许可擅自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进行监督检查

(十二)负责对以不正当手段取得粮食收购许可的进行监督检查

(十三)负责对煤矿企业(煤矿)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进行监督检查

(十四)负责对供电企业实施损害用户合法权益的进行监督检查

 (十五)负责对违法修建的危害油气管道安全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进行监督检查

 (十六)负责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单位、有关人员和中介机构的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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