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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4298772/2023-01865 分  类: 通知.公告.公示
发布机构: 县发改局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13日
标  题: 中共昌乐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关于十三届市委第四轮巡察暨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文  号:
内容概述: 中共昌乐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关于十三届市委第四轮巡察暨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中共昌乐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关于十三届市委第四轮巡察暨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潍坊市委统一部署,202332日至44日,潍坊市委第十四巡察组对昌乐县发展和改革局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530日,市委巡察组向昌乐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存在6个方面9项问题,我们完全赞同,诚恳接受市委巡察组的巡察意见,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抓好整改落实,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强化政治站位。坚持以党建引领各项工作,查漏补缺,补齐短板,充分利用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及中层以上干部会议等,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论述,准确把握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本着真认领、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的态度,把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整改责任。召开专题党组会议,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田国军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刘永祥、孙国庆、王建同志担任,成员为刘尧尧、张艳霞、张士秀、李陶陶、肖俊宝、李永海。

  三是明确目标责任,细化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针对反馈问题,明确整改目标、内容、时限、责任人。建立整改台账,对所有问题分类汇总,逐项梳理归类,列出整改清单,针对问题逐个细化整改方案,按照职责和整改任务落实到分管领导,落实到具体人员,共同扛起整改责任。

  四是认真督促检查,狠抓整改落实。班子成员积极履行“一岗双责”,结合各自分工,担任相关整改问题的直接责任人,与分管科室共同研究反馈问题、共同推动整改工作。对照提出的问题,举一反三,以点带面,狠抓整改落实,确保整改达标一项、销号一项。

  五是强化成果运用,建立长效机制。坚持用好巡察成果推动问题解决,促进整体工作效能提升;坚持以这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全面改进工作作风;坚持精心谋事、用心干事、专心成事,增强服务意识,全面提升工作能力,以实干实绩实效助推全县营商环境工作进一步优化升级。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不到位方面的问题

  1.关于“局党组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工作部署要求不到位,对优化营商环境学习重视不够,2020年以来,召开涉及营商环境的党组会仅有3次;截至巡察组进驻,理论中心组未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相关集体学习研讨”的问题。

  一是局党组高度重视,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论述和相关政策理论作为当前首要任务抓紧抓好,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论述、中央省市县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文件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对优化营商环境重要性的认识,营造出人人参与、人人担责、人人主动、人人作为的环境,共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2次。

  二是局党组增加研究优化营商工作的次数,418日,组织传达学习传达贯彻落实全县3月份工作实绩“月通报”暨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会议精神;65日,召开优化营商环境专题会议,学习传达市委第十四巡察组优化营商环境换题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研究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措施。通过加强学习研究部署,进一步提升站位、深化认识、更新观念,做到知行合一、主动作为,立行立改,不断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再上新台阶。

  下步,结合我局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实际,加强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对相关学习内容进行探讨,积极探索谋划新思路、新举措,当好服务企业项目的“店小二”,切实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2.关于“对‘一号改革工程’学习不够深入,仅限于在党组会和党支部会上通读了文件,没有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出台落实‘一号改革工程’的配套方案,也没有跟进督导”的问题。

  一是深入学习“一号改革工程”,结合我局任务实际制定配套方案,全程跟进督导。

  二是成立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组长由田国军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刘永祥、孙国庆、王建同志担任,成员为孟祥华、李陶陶、王爱华、肖俊宝、李永海、宋崇阳。

  三是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建立《“一号改革工程”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项目清单》,任务牵头部门逐个项目细化月度工作任务,划定“时间表”“路线图”,做到目标清晰、措施得力、进度清楚,确保按时间节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完成。

  (二)关于重点项目建设协调推进不力方面的问题

  3.关于“作为县重点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办落实重点项目建设力度不够大,对企业诉求的问题解决不充分”的问题。

  一是充分发挥县重点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作用,完善工作机制,做好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工作,夯实重点建设项目领导包保和部门包靠责任,强化与县统计局、县审批服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昌乐分局等部门(单位)的协同合作,定期到各镇(街、区)对项目建设进行督导调研,督促项目加快建设进度。截至目前,我县省市县重点项目共181个,总投资638.75亿元,已由142名领导干部全部落实包保制度,其中27名县级领导干部重点包保34个重点项目,181个省市县重点项目已有122个开复工建设,实施类项目开工率90%以上,其中9个省级重点项目完成投资21.12亿元,年度投资计划完成率73.68%11个项目竣工投产、新增产值41.98亿元,居14县市区第1位。

  二是强化督办落实力度,对于收集到的问题,及时转交有关单位办理,定期对项目建设、问题解决等工作情况进行调度通报,加大项目服务保障和问题解决力度。通过督促镇街区组织企业上报和逐企业到项目现场调研核实等工作措施,共征集全县重点项目需县级层面解决的问题47项,涉及企业32家,已根据问题类别确定责任单位,要求7日内到企业现场协调解决问题,暂时无法解决的需当面做好解释工作。同时,每月对问题解决情况进行通报,截至目前已解决项目问题8个,正按照流程办理解决问题11个,与企业已沟通暂时无法解决问题28个。

  4.关于“重点项目开工率低,目前全县总投资500万元以上重点项目174个中,今年3月份已有105个项目开复工,还有69个项目因涉及土地、用水、用能、排放等指标要素尚未开复工,占比约40%”的问题。

  一是对项目库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对列入全县重点项目库的项目进行梳理优化,将项目分为实施类和储备类,将年内难以实施的项目列为储备类,对储备类项目督促属地和项目方进一步提高项目成熟度,成熟落地后及时转为实施类项目,提高实施类项目开工率,对未开工的实施类项目加强服务保障力度,督促属地协调有关部门尽快办理相关手续,保障项目快开工、快建设,提高实施类开工率。截至目前,我县省市县重点项目已动态调整为181个,总投资638.75亿元,年内难以实施的项目已调整为储备类,实施类项目中已有122个项目开复工建设,开工率90%以上。

  二是加大问题协调解决力度,定期调度未开工的实施类项目手续办理进度及存在的问题,及时将项目单位提出的问题推送至责任单位,对影响项目开工的要素需求等重点督促解决,推动项目尽快开工建设。通过督促镇街区组织企业上报和逐企业到项目现场调研核实等工作措施,共征集全县重点项目需县级层面解决的问题47项,涉及企业32家,已根据问题类别确定责任单位,要求7日内到企业现场协调解决问题,暂时无法解决的需当面做好解释工作。截至目前,已解决项目问题8个,正按照流程办理解决问题11个,与企业已沟通因上级政策等因素暂时无法解决问题28个。

  5.关于“企业诉求解决慢,全县共56个重点项目提出诉求问题71个,截至目前,仅解决问题9个,其他均未解决”的问题。

  一是建立问题协调解决机制,做好项目问题分类,对确因上级政策变更短期内无法解决的问题,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对正常手续办理问题,由责任单位提前介入指导,尽快完成手续办理;对需协调解决的问题,集中精力处理解决。县重点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督促镇街区组织企业上报和逐企业到项目现场调研核实等工作措施,对全县重点项目需县级层面解决的问题进行了重新梳理,共收集问题47项,涉及企业32家。

  二是落实问题解决责任,将问题解决、服务保障作为推动项目建设的重要抓手,完善问题解决流程,对项目单位提出的问题,定期进行梳理更新,逐项确定并推送至问题解决责任单位进行办理,压实工作责任。已对新梳理出的47项问题根据问题类别,确定责任单位推进问题解决,要求责任单位7日内到企业现场协调解决问题,对暂时无法解决的问题当面做好解释工作。三是强化调度通报,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昌乐分局等部门(单位)的问题解决情况进行定期调度,将问题解决情况、要素保障情况等列为现场督导的重点内容,并每月对问题解决情况进行通报,截至目前已解决项目问题8个,正按照流程办理解决问题11个,与企业已沟通暂时无法解决问题28个。

  (三)关于惠企政策落实不到位方面的问题

  6.关于2021年潍坊市提出开展信用修复工作,鼓励受过行政处罚的失信主体在受处罚满3个月后主动申请进行信用修复,消除失信行为不良影响,有效保障失信主体的权益。局党组对此惠企政策宣传不到位,2021年以来仅举办了信用修复培训班1次,部分企业对自身信用修复知晓率不高,不能及时进行修复。如,潍坊龙海民爆有限公司于20224月受到行政处罚,依照政策,该处罚于20227月就可以进行信用修复,但是企业不了解相关政策,直到20233月未进行信用修复。该公司董事长钟庆国报名参与2023年山东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时,因企业信用问题影响参选”的问题。

  一是加大省、市级信用修复方面的政策宣传解读,帮助受行政处罚的失信主体更好地了解信用修复程序,帮助受过行政处罚的失信主体把关审核信用修复材料,及时上报至市信用中心进行信用修复。

  二是实施信用修复与行政处罚“两书同达”。413日下发《关于做好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服务工作的通知》,推动各级各部门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同步送达《信用修复告知书》,主动告知失信主体该行政处罚信息将被公示的网站、失信行为类型、最短公示期、修复流程、信用修复政策等内容,引导和帮助失信主体及时纠正失信行为;81日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相关部门多途径、多渠道广泛宣传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政策,加强信用修复跟踪指导服务和进行信用修复培训。

  三是多渠道开展信用修复工作。今年310日,我市开展了“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其中涉及到我县潍坊申润置业有限公司的14次行政处罚。在接到通知后,第一时间与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工作对接,了解具体处罚事实。313日约谈潍坊申润置业有限公司,指导其进行信用修复,14次处罚已于6月底全部完成信用修复;今年6月份到山东富利特药业有限公司与8家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示期满企业进行信用修复服务,帮助相关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示期满企业进行信用修复培训指导。

  四是积极开展政策宣讲。今年2月份,县政府组织召开“稳中求进、进中提质”政策集中宣讲活动,县发改局会同县工信局、税务局等邀请全县95家企业参加,重点向企业解读了第一批和第二批政策中有关政策的落地条件、申报条件及申报程序。通过宣讲,进一步加深企业对政策的认知和理解,充分发挥惠企政策最大效用。同时,我们局充分发挥局服务企业专员作用,采用“线上+线下”宣传模式相结合的方式,积极上门将三批政策送到包靠企业,帮助企业用足用活用好政策,以助力企业纾困解难,面对面为企业答疑解惑,确保企业对有关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四)关于基础气价制定不及时方面的问题

  7.关于202212月,该局党组初步确定昌乐县20222023年供暖季,非居民管道用天然气临时预收价格5/立方米,考虑待其余县市测算完成后,再计划参照执行低价,因此延后了价格调整时间,公示不及时。天然气运营商根据发改局给出的预收价,向所有企业收取了该年度全部费用。部分规模以上企业代表反映,因企业审计运行需要,发改局未及时确定价格并公示,给企业运营造成不便”的问题。

  一是积极和市发改委进行对接,及时了解燃气价格政策,确保第一时间了解掌握。

  二是积极和周边县市沟通、学习,不等不靠,不推不拖,及时制定我县价格方案。

  三是及时调度我县燃气企业,快速准确测算我县数据并形成相关材料,在确保“服务最优、价格最低”的同时,第一时间发布价格文件。

  (五)关于公共信用信息公开不扎实方面的问题

  8.关于“在持续推进‘双公示’报送工作中,局党组未对每周从市场监管局、环保局等各部门归集的‘双公示’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实,只当‘二传手’,转发了事,存在瞒报、漏报风险,也未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导致被上级发现问题通报。20227月,省社会信用中心致函潍坊市发改委,反映2022年以来全市生态环境部门报送的行政处罚信息中,存在覆盖面不全和文书号不连续等情况,其中涉及昌乐县6条错误信息”的问题。

  一是持续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今年以来,依托潍坊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共归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双公示”信息32000余条。

  二是开展“双公示”信息补报工作。按照省发改委要求,66日下发《关于补报“双公示”信息的通知》,截止到623日设“双公示”信息补报期,要求各相关单位对202211日以来未上报的“双公示”信息进行集中补报。

  三是完善报送机制,压紧压实责任。713日下发《关于加强“双公示”信息报送的通知》,按照《县市区、市属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指标标准》(2023年版)最新精神,市发改委已将“双公示”信息报送的合规率、及时率和瞒报率纳入全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的重大失信事件指标。要求各相关单位指定分管领导和专人负责“双公示”信息报送工作并建立联络机制,保质保量做好“双公示”信息报送工作。

  四是不断提高“双公示”信息质量,建立“双公示”对账机制。每周根据市里反馈异议信息,第一时间反馈给相关单位“双公示”信息报送联络员,并及时更正相关信息。

  (五)关于产教融合型企业培育工作不到位方面的问题

  9.关于“根据《关于开展山东省第二批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工作的通知》(鲁发改社会〔2021816号)要求,开展第二批产教融合型企业申报工作。局党组对该项工作不重视,没有出台深入推动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工作的县级配套措施,未建立全县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库,争创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的后劲不足。申报工作不扎实,已入选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

  一是优化产教融合项目库。2023710日根据我县产教融合项目建设情况建立县级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库,经过筛选将矿机智能制造产业学院实训基地、蓝之魅珠黄金宝行业产教融合工创新平台、东南大学伯斯奥玄武岩纤维及复合材料研究所三个项目纳入市级产教融合重大建设项目清单,下步将优先推荐到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培育库。

  二是出台产教融合方案。2023726日出台《昌乐县推动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推进校企合作,通过高校与企业双向对接,提升职业教育服务企业发展效能,推动山东世纪阳光纸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入选企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昌乐县发改局党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全面深入系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论述和相关政策理论的要求还有差距,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还有差距;有的问题整改虽采取了强有力的措施,还有待在今后的工作中用实实在在的成效加以检验。下步,我们将认真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不断加强党组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推进巡察问题整改,巩固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成果,推动昌乐县发展和改革局整体工作效能提升。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全面系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论述和相关政策理论,进一步加深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是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点,树立起营商环境是发展经济的“先棋手”和释放活力的“稳定器”、“好的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和竞争力”的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全面健全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层层传导压力,营造良好的工作和舆论氛围,以实际行动助力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是加强责任担当,强化整改落实。继续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也不放过,狠抓整改、狠抓落实,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已经整改完成的问题,做好巩固深化提升工作,以钉钉子精神,持之以恒、持续用力、常抓不懈、紧盯不放,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努力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进营商环境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对需要长期坚持的问题,明确责任人、责任科室,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形成长效机制,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工作作风。以这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坚持把具体问题整改与构建长效机制有机结合,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不断把巡察整改工作引向深入,全面改进作风,全面提升工作水平。严格落实昌乐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主体责任,制定长效措施,定期对措施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针对市委巡察组提出的问题,排查工作缺陷,加强作风建设,完善各种制度规范,对整改工作中已建立的各项制度,抓好落实,确保整改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完善的制度立即制定和完善,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推动昌乐县发展和改革局工作整体健康发展。

  四是持续转变作风,坚决从严管党治党。作风建设是从严治党的永恒课题,我们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措施,下大力气转作风、树新风、作表率、抓落实,坚持不懈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党组和各党组成员加强自身建设,坚定政治信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守党的纪律规矩,引导全局党员干部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处理好抓党风廉政建设和抓发展改革业务工作的关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切实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发展改革业务工作的引领和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536)6221265;邮政信箱: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城关商务社区1号楼昌乐县发展和改革局419办公室;电子邮箱clxfgj@wf.shandong.cn

      

 

中共昌乐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

             2023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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