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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4298617/2019-43407 分  类: 服务指南
发布机构: 县公安局 发布日期: 2019年12月01日
标  题: 县公安局派出机构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文  号:
内容概述: 县公安局派出机构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县公安局派出机构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全县共设13个公安派出机构。分别是城关派出所、城西派出所、开发区派出所、宝城派出所朱刘派出所、五图派出所、城南派出所、乔官派出所、营丘派出所、阿陀派出所、红河派出所、唐吾派出所、高崖水库库区派出所。
     服务事项:1.依照国家治安管理法规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有关规定,对本辖区内的公共复杂场所、重要地区和企事业单位的治安秩序管理,对旅馆业、刻字业、印刷业、旧货业、摩托车修理业等特种行业的管理,对民用危险物品和违禁品的管理,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和治安案件、群众性治安事件的查处,对户口、居民身份证流动人口、出租私房的管理,维护辖区正常的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为国家其他行政管理决策提供资料和情况;2.对辖区群众进行法制宣传,对辖区内违法青少年进行帮教,对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监外执行、保外就医的罪犯进行监督、考察和改造工作,对被劳改、劳教、少管人员进行社会协同教育和放回后的接茬帮助教育工作,做好违法犯罪的预防工作;3. 在群众中开展经常性的“四防”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制定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安全检查,防止治安灾害事故和群体性治安事件的发生;4. 协助侦破辖区内发生的刑事案件,提供破案线索,侦破应由派出所受理的一般刑事案件,完成上级公安机关交由派出所完成的任务;5.在辖区内开展以治保会为主体的多层次的群防群治工作,预防可防性刑事案件的发生;6.接受群众的报警、求助,为民排忧解难,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积极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受理条件:工作中发现或当事人申请、报案、控告、举报等

       办理流程:发现— 受理— 审核、调查— 决定-- 处理

办公地址:昌乐县各镇(街)政府所在地

     服务时间:全天候

     联系电话:0536-629611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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