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开 > 正文内容
索 引 号: 004298617/2020-90191 分  类: 通知.公告.公示
发布机构: 县公安局 发布日期: 2020年01月16日
标  题: 昌乐县公安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文  号:
内容概述: 昌乐县公安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昌乐县公安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昌乐县公安局

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19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一年,也是基本建成法治政府承前启后的关键之年。为加快建设法治公安,县公安局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加快建设法治昌乐、法治公安,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部署,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公安建设,推动公安队伍整体素质、执法质量、执法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为平安昌乐、法治昌乐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提高思想认识,优化依法决策机制

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结合公安机关工作目标任务进行了系统规划,明确了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工作任务,要求各责任部门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改革创新,落实工作措施,确保高质高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始终把健全完善依法决策机制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坚持抓好《昌乐县公安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贯彻落实,对事关全县公安工作,社会涉及面广,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将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作为必经程序,确保作出的每一项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合理、程序规范正当、过程公开透明。

二、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执法源头管理

制度建设是规范执法的保障,县公安局把完善执法制度作为建设法治公安的一项重要内容。今年,县公安局下发了昌乐县公安局2019年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昌乐县公安局行政案件快速办理工作实施方案》、《昌乐县公安局案管中心办案区巡查制度》等规章制度,从源头规范执法;梳理完善了公安机关行政权力事项目录、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具体实施清单。全面落实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加强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和法律风险评估工作,从制定主体是否合法、内容是否与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相抵触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查,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的质量。

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今年,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评估1次,没有对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有违公平的规范性文件,保障了公安决策和执法制度的合法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打击服务并重,全力履行公安职责

进一步增强“干事创业、永争第一”的紧迫感、使命感,树立“盯着干、快干、干好”的精神状态,县公安局连续七年实现“命案全破”,并侦破了七年前和十九年前的两起命案积案,成功破获“1.28”特大盗窃案、部督“5.30”特大平台诈骗案、部督“9.27”专案等重大系列案件500余起,全年县公安局共办理行政案件704起,行政拘留712人,其中拘留并处罚款罚款423人。侦办刑事案件820余起,采取强制措施刑事拘留630人,取保候审830人,审核监视居住22人,提捕234人,批捕182人,批捕率77.8%,移送审查起诉6361080人。

围绕重点发挥公安职能作用。围绕上合峰会安保、建国七十周年大庆安保等工作制定出台办案指导意见;配合全国卫生县城复审工作,严厉打击滥发小广告的行为,对7人进行处罚,拘留4人,发挥了良好的规范效应;突出打击非访行为,今年刑事打击处理6人,其中批准逮捕5人,行政拘留1214人次,今年大庆安保是近年来形势最好的一年,与县公安局高压严打是分不开的。

2019年以“110宣传日”、 “5·15经侦宣传日”、 “6·26”禁毒日、 “12·4”国家宪法宣传日、“122交通安全宣传日”、“ 警营开放日”等主题日为载体,街面宣传90次,法律七进230人次,设置法治文化广场、公园、长廊、文化教育基地35处,设立普法调解室18处,设立电视普法栏目1个,文艺演出普法2次,出动宣传车50台次、发放宣传海报单页1200余份通过传统和新媒体策划多种法治宣传活动,加强与社会各界的互动交流,大力普及法律知识和防范违法犯罪常识,广泛宣传执法规范化建设成效,努力营造有利于公安机关依法履职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创新工作机制,强力推进行政案件快速办理工作

以“提高办案效率、解放基层警力、提高群众满意度”为目标,在全市率先推行行政案件快速办理新机制。自9月份启用快办以来,共办理各类行政案件87起,占同期全部行政案件的52%,有效降低了执法成本、提高了办案效率,取得良好成效。为顺利推进工作进度,先后带队到烟台、日照等地,跟随省厅、市局领导赴北京、浙江等地考察学习。推动成立项目组,制定下发《行政案件快速办理工作实施方案》、《行政案件快速办理实施办法》,配套出台了《行政案件快速办理取证标准》等规范;主导规范场所设置,在城关所、城南所、乔官所建成了高标准的快办室;抓好试点培训、监督运行和执法质量三个环节;适时开展了快办案件案卷展评会,交流办案体会,通报存在问题;组织了快办法律知识测试,督促民警全面掌握快办案件的能力。推行行政案件快办收到了良好成效,一是提高了办案效率,案件办理周期从原来的平均15天缩短到8小时以内;二是减轻了民警负担,基层执法办案民警工作强度降低,幸福感提升,得到了民警的广泛认可;三是及时化解矛盾,提升了群众满意度。

五、强化执法管理,提升执法办案水平

严格贯彻落实《山东省公安机关执法巡查工作规定》,完善受立案网上巡查、现场检查,每月开展一次执法巡查,对各单位执法情况开展检查,检查结果全局通报并督促问题整改。开展“警情清零、积案清仓”执法双清专项治理、过度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等专项活动,始终做到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执法公开,严格遵循合法有序、及时准确、便民利民的原则,对应当公开的执法信息进行公开,倒逼执法单位和办案民警提高规范执法意识和能力。

六、注重监督把关,完善权力制约机制

依托案件管理中心,执法闭环系统,建立执法监督通报制度,直观显示各执法办案单位警情分流、受立案时限、准确性等情况,定期通报,督促相关单位整改。以执法质量考核为抓手,聚焦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重点工作、执法办案关键环节、执法突出问题、不良执法习惯等,实现对公安行政执法重点领域和行政执法办案全程全面管控。开展权力清单编制工作,对所有岗位职责、权力、工作运行流程进行明确并公示,规范执法权力运行。严格落实执法办案终身责任及跟踪追究过错制度,健全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程序,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责任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

完善执法执纪特邀监督员制度,从全县范围内的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和有关党政部门和社会团体、新闻媒体、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各界中聘请执法执纪特邀监督员,颁发聘书,切实对公安机关和警务工作人员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方位的有力监督。

七、强化执法培训,着力提升执法素质

以党建为引领,以党建促队建,加强政治学习提升民警政治素质。通过集体学、参加辅导、学习强国平台学习,灯塔在线答题等多种方式,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将党中央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实处。

加强民警执法培训,实行法律要求与实战应用相结合的执法培训模式。开展典型案事例剖析活动,剖析点评典型涉警敏感案事件、涉警法治焦点事件和突出执法问题,总结经验教训,充分发挥典型案事例的指导和警示作用;实行法律知识月考核制度,以考促学、以考促练,强化民警法律素养。

加强辅警人员管理和教育,将辅警教育培训纳入公安队伍教育培训计划,对辅警开展岗前培训和定期培训,提高辅警素质,提高岗位能力,杜绝其违规参与执法活动

八、积极化解矛盾,加强社会综合治理

县公安局突出“排查、化解、防范、实效”四个重要环节,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密切关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群体、重点人员的新动向,深入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通过整合政府部门力量、警民联调力量、基层组织力量,实现化解矛盾、教育群众的综合社会成效。

继续开展“一村一警务助理”工作,结合“创满意”工作,发挥警务助理优势,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掌握矛盾纠纷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引发矛盾纠纷的起因等,按照“合法、公正、公开、自愿、及时、教育”的原则处理矛盾纠纷,减少民转刑案件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

      

 

 

                               昌乐县公安局

                              2020116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