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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4298617/2023-98232 分  类: 通知.公告.公示
发布机构: 县公安局 发布日期: 2023年01月16日
标  题: 昌乐县公安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文  号:
内容概述: 昌乐县公安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昌乐县公安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县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聚焦法治政府建设目标,持续推进法治公安建设,县局法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今年5月份,在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上,县局被评为“全国优秀公安局”;8月份,被公安部评为“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学深悟透、学以致用,自觉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学习贯穿法治建设全过程。县公安局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郭志潍亲自推动,亲自部署,定期组织专题学习,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努力做到学懂弄通、融会贯通,切实增强学习宣传贯彻思想理论学习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一是坚持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公安工作始终。全县公安机关牢牢把握“公安姓党”这一根本政治属性,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以政治判断力把握法治建设、以政治领悟力支撑法治建设、以政治执行力推进法治建设,切实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政治、思想、组织等各方面,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等各环节。二是坚持把培育法治精神摆在突出位置。县公安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邀请外部专家学者给全局民警讲授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将法治理念教育融入常态化学习教育,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处理问题,教育引导全警将法治信仰融入血脉、法治思维牢记脑中、法治理念根植内心。三是坚持把法治服务保障融入中心工作。紧紧围绕重大活动安保维稳和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以及公共安全管理等方面不断出现的难点、热点问题,深入开展法律政策研究,及时出台执法指引,大力强化法律服务保障,以良法善治服务全县安全稳定大局。

(二)忠诚履职、担当尽责,依法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聚焦公安中心工作,以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为工作主线,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一是以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为抓手,雷霆打击突出违法犯罪,大力整治社会治安乱象,今年以来,共查破各类案件1237起,查处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1103名,全县可防类警情同比下降35.2%,伤害类警情同比下降37.3%,为党的二十大顺利召开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深化“小案侦防”,破获侵财类案件420余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84名,在全市打击传统侵财案件专项行动中位居前列。做实做细电诈侦防,创新“企业微信”等反诈宣传方式,推动全县召开反诈工作区块化宣防会议,在全县推广应用自主研发的“必达”平台,切实提升了反诈宣传的精准度。强化破案攻坚,连续破获全市首起滥用曲马多新型毒品案件、特大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最高检、公安部联合挂牌督办的污染环境案等大要案,公安部专门发来贺电,得到范华平副省长、徐磊副市长等领导批示肯定;二是严格落实“1、3、5”分钟快反机制,构建“1+1+3+3”城区巡控模式,在街面设置24个驻巡点和13个“警保联控工作站点”,保持城区3辆警车、2个PTU战斗单元24小时不间断巡控,有力提升社会面见警率和管事率。深化“两顶帽子、一件背心”工作法,完善交警与派出所联勤联动勤务模式,实行交巡合一、所队联勤,对路面治安、交通管控“两手抓、两手硬”。加强社会治安人力情报建设,依托“人力情报智慧管理系统”,建立“县局-所队-社会”三级情报传导体系,物建涵盖出租司机、环卫工人等20余个行业领域的社会信息员694名,今年以来,核查各类情报线索578条,推送预警信息384条,切实将矛盾消解于未然,将风险化解于无形。全市社会治安人力情报建设现场推进会在我县召开,县局获评“平安山东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先进集体”;三是持续推进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扎实开展酒醉驾查处、农村三轮车“三见面一建档”等专项行动,严格枪爆危、散装汽油、寄递物流以及“九小场所”等重点行业、场所安全监管,今年以来,查处酒醉驾1859起、货车超载4317起、完成三轮车“三见面一建档”6.8万辆,检查枪、爆、危从业单位473家次,发现并整改隐患问题97条,检查行业场所1.2万余家,发现并整改隐患问题3600余条,切实守牢了“一排底线”。突出抓好校园安保,严格落实“5+1”护学岗工作机制,全力推动校园一键报警系统提档升级,县局被省教育局、省公安厅评为“全省校园安全工作先进集体”。

(三)指导实战、服务基层,不断完善公安执法制度建设。深入分析研判执法突出问题,厘清公安执法权责边界,健全完善执法制度体系,查漏补缺、防微杜渐,确保执法权力在法定权限内依法运行。全面推进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开展多轮次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上位法修改,不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四)深化服务、重点整治,助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建设。今年以来,县公安局全面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一是在2处公安服务中心、3处社区服务大厅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置自助设备,打造24小时无人“智慧警局”“智慧车管所”,涵盖户政、出入境、车驾管等业务,不受传统窗口时间、场地、人员制约,今年以来,共加急办理出国紧急出境申请3起,电子居住证业务384件,让群众“少跑腿、跑短路、更舒心”。二是在全县设置“全科+专窗”通办站点4个、“户籍+”综合站点9个,编制《昌乐县公安局公安政务服务业务指南》,推动75项群众刚需高频简易事项“一窗通办”,在“昌乐公安”微信公众号设置业务查询专栏,便于群众查询。三是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编制涉企案件“首违不罚”“轻微不罚”清单,对没有主观故意且未造成较大危害的企业进行批评教育,今年以来,对疫情期间未组织扫描“场所码”的79家个体、企业开展批评教育,努力实现“法、理、情”的有机统一;建立“涉企案件联席会商”制度,由法制、经侦和执法办案单位联席研判,对涉企案件依法审慎采取强制措施,最大限度降低执法办案对企业的影响。

(五)真抓实干、久久为功,持续推进法治公安建设。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把公平正义作为执法司法的生命线,用法治给执法权力定规矩、划界限、明适用,切实解决好执法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不断提升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一是全面推进执法全流程管控。紧盯执法办案关键节点、痛点,依托执法综合应用平台内接处警、执法视音频、涉案财物、案管管理等模块数据,对“警情、案件、人员、财物、场所、案卷”六大要素和执法办案全流程实现精细化集中管控,实现执法监督由“事后”监督向“全流程”监督转变。今年以来编制《执法巡查日报》300余期,及时向责任单位和责任民警推送,指导规范整改,执法不规范问题数量持续下降,全局案件执法质量稳步提升。二是积极适应司法体制改革。深化提升行政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完善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行政案件办案时间数倍缩短,刑事案件全流程提速,执法司法效率和公平进一步融合。三是加快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按照“因地制宜、利旧补新、数字赋能、管理同标”的原则,推进完善县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全面推行“执法办案、监督管理、服务保障”一体化执法运行模式,实现对“警、案、人、物、卷、场所”全周期、全要素管理。

(六)依法履职、规范执法,扎实开展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以创建“平安昌乐”为主线,紧紧围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一是全面深化警民联调工作。依托网格化基层社会治理有利契机,成立由17名退出领导职务的科级干部组成的金盾社区服务队,进驻城市社区开展工作,充分发动全县1700余名“楼长”,协同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安全防范、网格治理等工作,做到警格和网格的高度融合。二是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坚持公正高效,便民利民的要求,严格按照《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公安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程序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严格公正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适当性,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22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8起。自觉维护司法权威,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实现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00%。

(七)严格管理、强化培训,落实法制人才队伍建设和普法责任制。一是加强全县公安机关法制员队伍和公职律师队伍建设,优化全县公安法律人才库管理。二是激励引导民警参加公安机关高级执法资格考试和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将“两考”通过率纳入县局执法质量考核,截止目前,县局通过高级执法资格考试人数为14人,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人数为22人。三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我局立足工作实际,结合“1.10”警营开放日、“5.15”打击经济犯罪宣传日、“6.26” 禁毒宣传日、“”12.2”交通安全宣传日、“12.4 ”宪法宣传日等普法宣传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深入机关、学校、企业、商户等单位开展针对性法律宣传工作。持续开展“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讲活动10余场次,结合“道路交通秩序整治提升”、“ 零酒驾创建”等专项行动,针对性地发送安全提示短信10余万条,媒体发布20余篇;开展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活动15场次。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虽然县公安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有的民警法治意识不强,不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工作、解决问题;公安立法研究有待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管理需要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存在薄弱环节,公众参与度有待进一步增强;少数民警执法方式简单粗放,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法制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队伍履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情况

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县公安局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法治公安建设领导小组。将法治建设重点工作纳入县公安局党委重要议事范围,纳入综合考核范围和重点督办范围,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规划,压紧压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年内召开公安重点工作会议,均对法治建设进行重点部署,确保在法治化轨道内推进公安工作。落实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出庭率100%。及时向县委、县府报告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每年按规定报告和公开法治建设情况,为法治建设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四、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立足新发展阶段,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盯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进一步提升站位,强化担当,扎实履职,全面深化民警法治学习教育,提升执法素质;严格日常执法监督,促进执法规范;创新普法宣传工作形式,深入开展“八五”普法工作;加强公安领域法治理论研究,全力提升法治理论水平,着力为实现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做出更大贡献。

 

 

                                 昌乐县公安局

                                202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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