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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004298617/2023-98482 | 分 类: | 部门实施方案或工作措施 |
发布机构: | 县公安局 | 发布日期: | 2023年07月01日 |
标 题: | 昌乐县公安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 文 号: | |
内容概述: | 昌乐县公安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
昌乐县公安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提高政务公开质量,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依据上级文件精神,县公安局结合单位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队伍,跟上监管督促,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群众满意为标准,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要求,增强公开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提高公安机关警务信息公开,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密切警民关系,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二、重点公开内容
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使行政权力公开透明。今年重点公开内容为:规划计划;业务信息;安全生产;户籍制度改革政策与解读;居住证申领与相关公共服务信息;政策执行过程公开;督查情况;疫情防控工作等。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局领导任组长,具体分管该项工作。同时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对接、联系及开展相关政务公开工作。
(二)强化监督严格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市局对各部门的绩效考核,不定期对各部门开展政务工作的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对落实不力的单位给予通报并要求及时整改。
四、有关要求
(一)政务公开要坚持从实际出发,信息发布既要积极主动,又要实事求是不能言过其实。实施政务公开,要内容具体,简单明了,有规范,可操作,有刚性,不随意。
(二)推行政务公开工作,要通过明查暗访等形式,加强检查,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