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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004298481/2018-21136 | 分 类: | 征收土地信息 |
发布机构: | 县国土资源局 | 发布日期: | 2018年09月24日 |
标 题: | 昌乐县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乐征公告〔2018〕18号 | 文 号: | |
内容概述: | 昌乐县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乐征公告〔2018〕18号 |
昌乐县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乐征公告〔2018〕18号
为保障昌乐县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昌乐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一)地块一
位置范围:位于宝城街道方山路以西、北三里街南侧地段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宝城街道西管社区、耿王社区。
用途:商业用地
(二)地块二
位置范围:位于宝都街道方山路东侧、宝通街北侧地段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宝都街道南萧社区。
用途:教育用地
(三)地块三
位置范围:位于宝都街道宝通街以南、实验中学东侧地段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宝都街道(首阳山旅游度假区)崔家埠村。
用途:教育用地
(四)地块四
位置范围:位于朱刘街道比德文路以东、309国道北侧地段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朱刘街道九级社区、东任疃村。
用途:工业用地
(五)地块五
位置范围:位于朱刘街道比德文路以东、309国道北侧地段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朱刘街道东任疃村,宝城街道马家河子村、东水坡村、西水坡村。
用途:工业用地
(六)地块六
位置范围:位于五图街道永顺街以南、园艺场路东地段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五图街道北寨社区。
用途:工业用地
(七)地块七
位置范围:位于五图街道芳香街以南、南郝农商银行东侧地段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五图街道南郝社区。
用途:工业用地
(八)地块八
位置范围:位于红河镇朱红路以西、庵泉村南侧地段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红河镇庵泉村。
用途:工业用地
(九)地块九
位置范围:位于红河镇朱红路以西、庵泉村南侧地段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红河镇庵泉村。
用途:工业用地
(十)地块十
位置范围:位于红河镇朱红路以西、庵泉村南侧地段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红河镇庵泉村。
用途:工业用地
(十一)地块十一
位置范围:位于乔官镇南丁路以西、北岩村北侧地段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乔官镇北岩西村。
用途:工业用地
(十二)地块十二
位置范围:位于乔官镇大沂路西侧地段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乔官镇北展村。
用途:商业旅游用地
(十三)地块十三
位置范围:位于乔官镇大沂路西侧地段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乔官镇北展村。
用途:商业旅游用地
(十四)地块十四
位置范围:位于乔官镇大沂路西侧地段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乔官镇北展村。
用途:商业旅游用地
(十五)地块十五
位置范围:位于乔官镇大沂路以东、潍临路南侧地段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乔官镇乔西村。
用途: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十六)地块十六
位置范围:位于乔官镇大沂路以东、潍临路南侧地段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乔官镇乔西村。
用途: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十七)地块十七
位置范围:位于营丘镇325省道以南、园区路以西地段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营丘镇赵家崖头村。
用途:工业用地
(十八)地块十八
位置范围:位于营丘镇325省道以南、园区路以西地段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营丘镇赵家崖头村。
用途:工业用地
(十九)地块十九
位置范围:位于鄌郚镇石家河村西侧地段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鄌郚镇金山西村、高崖村。
用途:工业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公布的昌乐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共涉及三个区片,其中一级区片每亩补偿6.4万元、二级区片每亩补偿5.4万元、三级区片每亩补偿5万元。
被征收土地社区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昌乐县国土资源局会同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三、其他事项
本公告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拟于2018年9月24日至2018年9月30日由昌乐县国土资源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发布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对昌乐县国土资源部门组织的勘测调查清点确认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其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向昌乐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536-6239831)
昌乐县人民政府
2018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