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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4298481/2018-32433 分  类: 行政征收
发布机构: 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日期: 2018年07月09日
标  题: 昌乐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2018年第14号 文  号:
内容概述: 昌乐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2018年第14号

昌乐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2018年第14号


 2018年第14 

    

      201876,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昌乐县2018年第6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2018859号)批准征收我县土地8.5158公顷。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位置及用途 

  地块一:位于昌乐县王家老庄村西南侧、和睦官庄村东北侧地段,总面积3.6986公顷涉及营丘镇王家老庄村农用地3.6986公顷(其中耕地2.4822公顷、林地1.1896公顷、农村道路0.0268公顷)。该宗土地作为商服用地。 

  地块二:位于昌乐县王家老庄村西南侧、和睦官庄村东北侧地段,总面积2.6658公顷涉及营丘镇王家老庄村农用地2.4892公顷(其中耕地2.4447公顷、农村道路0.0445公顷),和睦官庄村0.1766公顷(耕地)。该宗土地作为商服用地。 

  地块三:位于昌乐县潍日高速以南、刘家埠村西侧地段,总面积0.2248公顷涉及营丘镇刘家埠村建设用地0.2248公顷(工矿仓储用地)。该宗土地作为工矿仓储用地。 

  地块四:位于昌乐县万福路以东、万庄社区内侧地段,总面积0.9876公顷涉及朱刘街道万庄社区建设用地0.9876公顷(工矿仓储用地)。该宗土地作为工矿仓储用地。 

  地块五:位于昌乐县青年路以东、永顺街南侧地段,总面积0.5636公顷。涉及五图街道李家老庄社区建设用地0.5636公顷(工矿仓储用地)。该宗土地作为工矿仓储用地。 

  地块六:位于昌乐县青年路以东、马家龙湾社区南侧地段,总面积0.3754公顷涉及五图街道马家龙湾社区建设用地0.3754公顷(工矿仓储用地)。该宗土地作为工矿仓储用地。 

  二、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附后。 

  三、交付土地 

  本公告后,由有关部门按照签订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及时支付补偿费用,相关各方应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及青苗,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 

  四、其他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发布,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对本公告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潍坊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昌乐县2018年第6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2018859号)有异议的,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536-6239831 

    

 

    

昌乐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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