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址 | |
地址 | |
工作职责 | |
领导信息 | |
值班电话 | |
传真 | |
受理投诉部门 | |
受理投诉电话 | |
内设机构或下属单位 |
索 引 号: | F49775180/2019-51226 | 分 类: | 批准服务信息 |
发布机构: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发布日期: | 2021年03月05日 |
标 题: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出让土地)核发服务指南 | 文 号: | |
内容概述: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出让土地)核发服务指南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出让土地)核发服务指南
一次办好事项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出让土地)核发
二、办理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八条。
2. 《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四条。
三、办理地点
昌乐县政务服务中心。
四、办理条件
1.取得发改部门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
2.与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申请材料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附件(规划设计条件、勘测定界图)复印件;
3.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复印件;
4.用地红线图比例尺1:500或1:1000。
六、基本流程
1.编制用地红线图;
2.提交申请材料,窗口提交或者从山东政务服务网(http://wfclzwfw.sd.gov.cn)申报;
3.审核并组织现场勘查;
4.发放证书:申请人可自主选择到窗口领取或邮寄送达。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九、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昌乐县政务服务中心投资项目审批区
(二)电话咨询:0536-6278667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