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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F49775180/2019-51227 | 分 类: | 批准服务信息 |
发布机构: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发布日期: | 2021年03月05日 |
标 题: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划拨土地)核发服务指南 | 文 号: | |
内容概述: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划拨土地)核发服务指南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划拨土地)核发服务指南
一次办好事项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划拨土地)核发
二、办理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条。
2. 《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三条。
三、办理地点
昌乐县政务服务中心。
四、办理条件
1.取得发改部门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
2.取得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五、申请材料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复印件;
3.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复印件;
4.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文件;
5.划拨用地规划条件复印件;
6.用地红线图比例尺1:500或1:1000;
六、基本流程
1.编制用地红线图;
2.提交申请材料,窗口提交或者从山东政务服务网(http://wfclzwfw.sd.gov.cn)申报;
3.审核并组织现场勘查;
4.发放证书:申请人可自主选择到窗口领取或邮寄送达。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九、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昌乐县政务服务中心投资项目审批区
(二)电话咨询:0536-6278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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