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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004298481/2022-97504 | 分 类: | 通知.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布日期: | 2022年01月19日 |
标 题: | 关于王涛、刘东花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的声明 | 文 号: | |
内容概述: | 关于王涛、刘东花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的声明 |
关于王涛、刘东花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的声明
因本人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昌乐县文化路879号1号楼1单元402室,25车库,证号为:潍乐房权证昌乐县字第034923号、034924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涛、刘东花
2022年1月 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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