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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004298481/2022-97570 | 分 类: | 昌乐县政协提案结果公开 |
发布机构: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布日期: | 2022年05月19日 |
标 题: | 对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11185号提案(关于坚决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增加村集体收入的建议)的答复 | 文 号: | |
内容概述: | 对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11185号提案(关于坚决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增加村集体收入的建议)的答复 |
对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11185号提案(关于坚决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增加村集体收入的建议)的答复
答复是否可公开:是
陶明博委员:
您提出关于坚决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增加村集体收入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强化耕地保护红线意识,全面加强对各类耕地“非农化”行为的监督查处力度,下大力气整治各类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树挖塘等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对通过各种途径发现的违法用地,严格落实《中共昌乐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自然资源执法监管建立共同责任机制的实施意见》(乐办发[2020]3号)文件机制要求,积极协调镇街区、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坚持以拆除复耕为重点,以完善用地手续为补充,以立案查处为手段,强力推进查处整改工作,坚决做到一经发现,即刻立案,及时处理。
同时,建立健全“田长制”,完善基层耕地保护体系。由县政府印发《昌乐县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组织各镇(街区)设立一、二、三级田长,逐级签订责任书,并设立镇、社区、村三级田长制公示牌,建立以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体,以村“两委”成员或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为责任人的基层耕地保护机制。充分发挥田长制作用,打通政策宣传最后一米,利用电视传媒、广播喇叭、发放明白纸、张贴宣传页、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六严禁”“八不准”,在全县范围内,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耕地保护责任体系,凝聚起保护耕地共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在下步工作中,继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昌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3月9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昌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6239831)
公开类别: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