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址 | |
地址 | |
工作职责 | |
领导信息 | |
值班电话 | |
传真 | |
受理投诉部门 | |
受理投诉电话 | |
内设机构或下属单位 |
索 引 号: | 004298481/2022-97408 | 分 类: | 通知.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布日期: | 2022年07月06日 |
标 题: | 关于陈海利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的声明 | 文 号: | |
内容概述: | 关于陈海利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的声明 |
关于陈海利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的声明
因本人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昌乐县利民街313号2号楼1单元602室及附房,证号为潍乐房权证昌乐县字第018229号的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2022年07月0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