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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004298481/2023-00795 | 分 类: | 通知.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布日期: | 2023年03月31日 |
标 题: | 关于李有誉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的公告 | 文 号: | |
内容概述: | 关于李有誉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的公告 |
关于李有誉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的公告
据山东省昌乐县人民法院(2021)鲁0725执恢39号执行裁定书和(2021)鲁0725执恢3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将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由于无法收回不动产权证书,现公告作废权利人为李有誉,坐落于昌乐县城南环路北侧(不动产权证号为 鲁潍昌乐私01字第0930246号)、昌乐县城南环路北侧(不动产权证号为 乐国用2007第CL382号)的不动产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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