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开 > 正文内容
索 引 号: 004298481/2024-01505 分  类: 通知.公告.公示
发布机构: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 2024年04月12日
标  题: 关于李健、代玉芳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文  号:
内容概述: 关于李健、代玉芳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关于李健、代玉芳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第二十三条规定,依据抵押权人山东昌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证号为鲁(2016)昌乐县不动产证明第0005231号的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现公告作废。

           

      2024412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