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址 | |
地址 | |
工作职责 | |
领导信息 | |
值班电话 | |
传真 | |
受理投诉部门 | |
受理投诉电话 | |
内设机构或下属单位 |
索 引 号: | 004298481/2024-01502 | 分 类: | 通知.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布日期: | 2024年04月23日 |
标 题: | 关于周同义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的公告 | 文 号: | |
内容概述: | 关于周同义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的公告 |
关于周同义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的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第二十三条规定和不动产权利人周同义的申请,坐落于昌乐县昌乐镇周家庄村,证号为乐集用(2000)字第0231120号不动产权证书不慎丢失, 现该不动产已拆除,公告作废。
声明人:周同义
2024年4月2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