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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65763436/2019-38557 分  类: 机构设置
发布机构: 县供销社 发布日期: 2019年04月11日
标  题: 关于调整县供销社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文  号:
内容概述: 关于调整县供销社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关于调整县供销社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根据县供销社领导班子成员变动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经县社党委会研究,决定对县社领导同志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高维国同志主持县供销社全面工作。

  张传勋同志分管职业农民培训、农资和农产品经营服务体系建设、村社共建、农民合作社(联合社)领办创办及基层社组织体系建设运营工作。联系昌乐职业农民讲习所、昌供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昌乐县职业农民创业孵化基地。对接市社合作指导科、现代流通科。

  陈献春同志分管党务群团、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信访稳定、宣传思想工作、保密、政务网、市长热线等工作。联系潍坊银龙纺织有限公司。对接市社办公室。

  王金宝同志分管为农服务平台(中心)建设、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现代流通(电商)、合作金融、“双招双引”工作。联系潍坊乐港贸易有限公司、新网公司。对接市社合作指导科、现代流通科、合作金融科。

  王国华同志负责机关日常工作和监事会工作,分管脱贫攻坚、包村下访、安全生产、安全统筹工作。联系卧虎山农业科技示范园项目开发建设及运营、乐供公司。对接市社监事会办公室、资本运营科、合作指导科。

  王延林同志分管组织人事及老干部工作,协助陈献春同志分管的工作。联系鲁供物流港项目。对接市社组织人事科。

  同时,实行“一岗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社会稳定和“双招双引”工作,落实好上级和县社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为便于协调工作,领导同志实行工作补位制度。高维国同志有事外出时,张传勋同志主持全面工作。按照工作职能相近和关联关系,张传勋同志与王金宝同志补位,陈献春同志与王国华同志补位。对互相补位的同志要自我协调,尽量避免同时外出或休假,个别特殊情况由办公室协调安排,确保各项工作高效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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