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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65763436/2023-98447 | 分 类: | 通知.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县供销社 | 发布日期: | 2023年06月12日 |
标 题: | 关于公布县供销社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的通知 | 文 号: | |
内容概述: | 关于公布县供销社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的通知 |
关于公布县供销社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的通知
各科室: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和省、市、县有关部署要求,为建立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社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加强社有资产管理,防止资产流失,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促进供销合作社事业发展,增强为“三农”服务能力,经县供销社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县供销社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供销社财务科。现将组成人员名单、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一、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
(一)名单
主 任:赵 健
副主任:杨明杰 张传勋 孟 有 于 学
成 员:张华书 朱继武 刘海燕 赵春霞
(二)工作职责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维护所有者权益;
2.组织和实施社有资产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调整和改善合作经济布局和结构;
3.组织和实施全资及控股企业的改革与重组;
4.建立和完善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考核体系,加强对出资企业财务进行监督管理;
5.指导和促进全资及控股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进管理现代化;
6.建立符合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二、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
(一)名单
主 任:于 学
成 员:张华书 朱继武 刘海燕 赵春霞
(二)工作职责
1.负责对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
2.督促制定社有资产经营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和办法,并推动实施;
3.按照有关规定监督社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4.制定全资及控股企业经营目标、收入分配政策等;
5.提出全资、控股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人选,推荐总经理、财务总监等人选;提出向参股企业派出的董事、监事及财务会计等人选的建议;
6.组织年度清产核资工作;
7.承办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