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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65763436/2023-98424 | 分 类: | 机构设置 |
发布机构: | 县供销社 | 发布日期: | 2023年02月06日 |
标 题: | 关于县供销社领导成员和科级干部 工作分工的通知 | 文 号: | |
内容概述: | 关于县供销社领导成员和科级干部 工作分工的通知 |
关于县供销社领导成员和科级干部 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科室、各单位:
根据县供销社领导班子成员变动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根据乐供党发〔2022〕1号和党组会研究情况等,对县供销社领导同志工作分工整理如下:
赵健同志主持县供销社全面工作。
杨明杰同志负责涉法涉诉、总体安全应急信息(突发和敏感信息)报送、党务群团、组织人事、宣传思想(意识形态)工作。承担职业农民培训与村社共建、“双招双引”工作。联系昌乐职业农民讲习所、昌乐县职业农民创业孵化基地。
张传勋同志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统筹工作。承担综合改革和发展规划、系统考核、基层社(合作社)建设、“四社共建”、农资经营与质量安全。联系银龙公司。
孟有同志主持监事会工作。承担资产管理公司、包村扶贫(脱贫攻坚)工作。联系卧虎山农业科技示范园项目。负责文字信息宣传、现代流通(供销电商)、合作金融与资金运营工作。联系乐港公司、再生公司。
于学同志自2022年11月1日起,县委组织部安排到山东宝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挂职。
王国华同志参与省农村党建驻村工作队工作,2020年11月起,为期三年;担任第一书记,至2023年底。
陈献春同志承担信访维稳、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工作。负责有关调查研究。协助处理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
王延林同志承担老干部工作。包靠昌乐县职业农民创业孵化基地,协助处理有关工作。
张华书同志承担机关日常、财务审计工作。承担保密、政务网、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为农服务中心(平台)建设、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承担资本运营科相关工作。
同时,实行“一岗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社会稳定、双招双引、疫情防控、业务文字及信息等;班子成员、科级干部之间实行AB角制度;落实好上级和县供销社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