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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4298625/2005-00009 分  类: 年度计划
发布机构: 县环保局 发布日期: 2011年05月15日
标  题: 昌乐县环保局二00五年工作总结 文  号:
内容概述: 昌乐县环保局二00五年工作总结

昌乐县环保局二00五年工作总结


  昌乐县环保局二00五年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们在县委、县政府和市环保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和各级指示精神及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改善和提升环境质量这一总体目标,以水、大气污染防治为重点,着力抓好城东大气和城西污水以及城南水源地治理和保护工作,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强化管理,讲求实效,在推进生态县建设、实施“十五”环保计划、落实县长环境目标责任书、招商引资、加强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以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有力推动了各项环保事业的发展,各项工作成效显著。

  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今年以来,我们始终按照全县“招商引资促发展,求真务实建强县”的总体工作思路,不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招商引资效果明显。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经营、产业化发展奠定了基础。

  ()重点流域、区域和重点污染源治理取得明显成效。按照《昌乐县碧水、蓝天、绿地行动计划》要求,我们切实加强对全县重点流域、区域和重点污染源的治理和监控力度,全县水污染和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重点监控断面除桂河外,主要污染物有不同程度的消减,县城主要水源地高崖水库水质状况始终控制在国家规定的饮用水环境标准内,加大了白浪河流域淀粉、养殖业的监管。城东大气质量有了明显改善,中心城区的环境质量优于国家二级标准。特别是今年5月份以来,我们根据上级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清理整顿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行动中先后取缔小炼焦、小电镀厂5家,有效遏制了土小企业的反弹;对桂河流域潍坊元利化工等5家环境治理设施不完备的企业进行了限期治理,并对未按期完成治理任务的两家企业,进行了停产处罚;对存在污染物超标偷排的昌乐世纪阳光纸业有限公司(老厂)、潍坊乐化酒业有限公司两家规模企业进行限期治理,有效的保障了群众的身体健康。

  ()不断加大环保执法力度,环境质量有效改善。今年以来,我们不断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强化现场执法监督,增加监督检查频次,环境质量有效改善。特别是开展严查环境违法行为保障群众身体健康行动以来,我局切实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监控力度,效果显著。

  ()循环经济、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方面取得重大突破。按照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意见》的要求,在全县逐步形成了以汇源酒业、盛世热电公司等一批发展循环经济为主的企业。生态县建设方面,我们认真落实全市生态市建设动员大会精神,进一步强化了生态意识,扎实推进生态县建设。

  ()不断加大宣传力度,群众环境意识不断提高。创新宣传形式,深入开展争创绿色学校和环保示范区活动,提高环境宣传的广泛性.深入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保方针政策宣传,以点带面,全面提高了全社会参与环保的积极性,逐步形成了人人谈环保,人人重环保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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