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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4298625/2017-01227 分  类: 部门实施方案或工作措施
发布机构: 县环保局 发布日期: 2017年04月20日
标  题: 昌乐县环境保护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文  号:
内容概述: 昌乐县环境保护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昌乐县环境保护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全面推进新形势下环境保护政务公开,增强环保部门公信力、执行力,保障人民群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县委、县政府、省环保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公众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社会经济活动。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开。做好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下放、保留事项的公开工作,重点公开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以及清理规范后保留为市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责任单位:法规科牵头,相关各科

室配合)

 (二)推进环境监察执法公开透明。根据省环保厅有关在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的有关要求,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责任单位:监察大队)

 (三)推进政务服务公开。把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网上办事大厅,逐步推进网上全流程办理。编制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公开办事指南,简化办事流程。(责任单位:审批服务科)

 (四)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特别是市委、市政府和省环保厅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责任单位:各科室)

(七)推进环境保护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1.重点区域及主要城市空气质量预报信息。及时公开我县环境质量状况,让群众及时了解我县的环境质量状况。一是认真做好每日和每月空气质量数据的采集汇总;二是按月在网站上发布我县重点地表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责任单位:监测站)

    2.土壤污染防治领域信息。根据国家《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做好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及时回

应社会关切。(责任单位:土壤科)

    4.自然生态保护信息。按照程序及时公布自然保护区晋升、调整、面积和范围变化等信息。(责任单位:生态与环评科)

    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全面公开建设项目环评、竣工验收、环评资质的受理、审查、审批政府信息,全本公开环评文件,全文公开批复文件。(责任单位:审批服务科)

    6.重点单位排污信息。推进重点排污单位全面公开基础信息、排污信息、防治污染设施运行情况、环评及其它环保行政许可情况等信息。(责任单位:监察大队、应急科)

    7.环境监管执法信息。继续推进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开。(责任单位:监测站)及时公开行政处罚,超标企业名单及处理情况,行政处罚文书等信息。公开挂牌督办案件、排污收费和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等相关信息。(责任单位:监察大队、法规科)

    8.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加强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应对情况及调查结果。公开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问题处理情况。重特大或敏感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指导地方政府及时公开信息。针对涉及突发环境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要指导地方政府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责任单位:应急科)

    9.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信息。宣贯《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核与辐射安全公众沟通工作方案》,全面推进和落实公众沟通工作。做好核技术利用,输变电及广播通讯设施等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布全县辐射环境监测数据。(责任单位:科技标准科)

   (八)积极稳妥做好依申请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信息公开,在处理内容比较敏感、答复难度较大、社会效应预期复杂的申请时,应组织好协调会商。(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稳妥做好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防范恶意炒作。(责任单位:法规科牵头,各科室配合)

    (九)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出台重要政策,应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工作,按照《关于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好政策解读“三同时”规定。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由相关业务科室提出,办公室协调主要负责人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带头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年底前主要负责人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不少于1次。加强环境保护专家库建设,更好地发挥专家解读政策的作用。针对不同社会群体,采取不同传播策略,注重运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特别要重视发挥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定向定调”作用,及时全面准确解读政策。(责任单位:监察大队牵头,各科室配合)

   (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对涉及环保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要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认真回应关切。(责任单位:宣教科牵头)

    (十一)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善于运用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舆论、推动工作。对重要会议活动、重大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等方面信息,要统筹运用媒体做好发布工作。重要信息、重大政策发布后,要注重运用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位置、重要时段及时报道解读。出台重大决策部署,要通过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召开媒体通气会,推荐掌握相关政策、熟悉相关领域业务的专家学者接受访谈等方式,做好发布解读工作。畅通媒体采访渠道,创造条件安排媒体及其新媒体负责人列席有关重要决策会议。注重加强政策解读的传播,扩大政策信息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责任单位:宣教科牵头)

  (十二)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适时修订完善《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及时公开部门规章和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对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都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责任单位:法规科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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