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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004298625/2019-38877 | 分 类: | 昌乐县政协提案结果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昌乐分局 | 发布日期: | 2019年07月18日 |
标 题: | 关于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03045号提案(关于加大农村农业污染治理力度的提案)的答复 | 文 号: | |
内容概述: | 关于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03045号提案(关于加大农村农业污染治理力度的提案)的答复 |
关于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03045号提案(关于加大农村农业污染治理力度的提案)的答复
解 决 程 度:A
答复是否可公开:公开
关于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03045号
提案(关于加大农村农业污染治理力度的提案)的答复
王思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农业污染治理力度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对王思宇委员对我县环保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
近年来,国家、省、市对乡村环境保护高度重视,逐步加大工作力度、资金投入,强化监管,综合施策,加快推进乡村生态振兴。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一是严格审批,把好环境准入关。坚持把农村区域作为“环境敏感区”,严格环境准入条件,坚决把工艺设备落后、污染负荷严重、缺乏发展潜力、没有环境效益、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项目拒之门外。对符合产业政策及各类规划的乡村振兴项目,第一时间开通绿色通道,提前介入,从选址布局、生产工艺、污染物排放对环境的影响进行综合分析,积极指导建设单位开展环评工作,加快审批速度,缩短办理时限,让项目尽快落地。通过主动融入、热情服务,使乡村振兴与环境保护高度融合,促进全县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改善。
二是强化监管,保护好农村人居环境。组织开展农村环境专项执法检查,采取“明查与暗查相结合、日常巡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昼查与夜查相结合”等方式,增加检查频次,加强巡查力度,严厉打击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环境违法行为。以“散乱污”企业和畜禽养殖为重点,按照全面排查、依法依规、分类施治的原则,全面摸排影响全县农村人居环境的问题,并建立整治台账,全力推进整治。对依法关停、清退、取缔的,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限内自行拆除生产设施、清除原料和产品;对于超过时限或拒不纠正的,坚决落实“两断三清”予以取缔。通过关停取缔、停产整治等强有力措施,促进农村企业、养殖户依法、合法、守法经营生产,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
三是进一步加大资金争取力度。始终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作为向上资金争取的重中之重。在争取项目资金工作中,把“马上办、盯住干、干到位”作为总体要求,增强项目争取意识,加强项目调查研究,做好项目包装储备,持续加大资金争取力度。 2018年,共争取农村环境整治资金1308万元,其中省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200万元、省定贫困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奖补资金35万元、国家补助农村环境整治资金70万、国家补助农村环境整治资金1003万。今年,我局将鄌郚镇、红河镇、五图街道等8个镇(街、区)申报的31个项目工程全部打包纳入中央环保投资项目储备库,拟申请专项资金约1.36亿元,助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助力改善农村环境质量。
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昌乐分局
2019年6月20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0536-6221451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县政府督查室
注:解决程度用A、B、C、D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