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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4298625/2021-95548 分  类: 审批决定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昌乐分局 发布日期: 2021年11月30日
标  题: 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昌乐县分局关于昌乐县汇通铸造厂年生产12000吨沟槽管件(机械配件)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已批准公告 文  号:
内容概述: 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昌乐县分局关于昌乐县汇通铸造厂年生产12000吨沟槽管件(机械配件)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已批准公告

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昌乐县分局关于昌乐县汇通铸造厂年生产12000吨沟槽管件(机械配件)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已批准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要求,现我局对年生产12000吨沟槽管件(机械配件)技术改造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审批决定。公示期为2021年09月18日-2021年09月28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36-6278622
 通讯地址:昌乐县洪阳街1069号
 邮编:26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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