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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4298625/2021-97128 分  类: 政策简明问答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昌乐分局 发布日期: 2021年10月28日
标  题: 【简明问答】昌乐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文  号:
内容概述: 【简明问答】昌乐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简明问答】昌乐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一、《昌乐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昌乐县行政区域内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或受相邻行政区域影响导致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

二、什么是突发环境事件?

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因素,导致污染物或放射性物质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主要包括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等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和辐射污染事件。

三、突发环境事故分几级?

按照事件严重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四、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污染处置小组有哪些职责?

负责开展污染源控制、危化品清理、污染物拦截、污染物导流、污染物去除、河流水量调度等现场应急工作和应急工程建设。

五、企业如何配合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保障?

企业积极配合物资保障。应急时期,各相关企业应配合地方政府以及相关单位对环境应急物资的紧急征用、调用工作。紧急情况下,可采用“先征用、后结算”的办法。组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队伍。其中包括辖区内大中型企业的应急人员;定期对应急救援队伍开展专业技术培训,提升队伍的专业技能。

 

【文件关联】昌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乐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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