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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004298625/2022-97414 | 分 类: | 通知.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昌乐分局 | 发布日期: | 2022年07月12日 |
标 题: | 关于征求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域意见的公告 | 文 号: | |
内容概述: | 关于征求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域意见的公告 |
关于征求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域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打好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作战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9〕30号),结合我县实际,拟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域,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于2022年7月19日前,将意见建议发送至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昌乐分局机动车中心邮箱clsthjjcz@wf.shando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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