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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4298625/2022-97526 分  类: 主要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昌乐分局 成文日期: 2022年09月02日
标  题: 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昌乐分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永生解读《昌乐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文  号:
内容概述: 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昌乐分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永生解读《昌乐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昌乐分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永生解读《昌乐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一、政策背景

2017年11月22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明传〔2017〕243号),随着城市经济的迅速发展,昌乐县中心城区发生了重大调整,城市建成区面积迅速增加,城市规模、建设功能用地、城市功能布局、城市路网布局及各声环境功能区的声环境状况都发生了重大变化。因此,为适应环境保护的要求,迫切需要进行声功能区的划分。

二、决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7〕1709号)、《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则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等。结合我县实际,我县印发《昌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乐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通知》。

三、出台目的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工作,对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着力解决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问题,改善昌乐县中心城区声环境质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秩序和身体健康,营造稳定和谐的人居环境,促进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四、重要举措

方案》主要内容包括划分原则、适用范围、声环境功能区类别及噪声限值、划分结果4个方面内容。

(一)划分原则。根据保护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统一、区划与现状相结合、便于管理、促进噪声治理、以规划为依据、科学划分等原则进行划分。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昌乐县中心城区的声环境管理包括宝城街道、宝都街道、五图街道、朱刘街道的县城区,总面积约为83.3km2,其中各类声环境功能区总面积约74.9km2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及噪声限值。明确了划分的0-4类声环境功能区类别和环境噪声限值,环境噪声限值分为昼间和夜间,昼间为6:00至22:00,夜间为22:00至次日6:00

划分结果。中心城区1类2类、3类、4类声环境功能区占地面积分别11.48km218.67km235.26km29.49km2另外明确了规划范围内乡村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的要求及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

五、解读部门及咨询方式

解读单位: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昌乐分局

解读顾问:付聪

联系电话:0536-6221391


【文件关联】昌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乐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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