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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4333072/2011-00016 分  类: 其他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宝城街办 发布日期: 2011年05月14日
标  题: 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大搞城区绿化的实施意见 文  号:
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大搞城区绿化的实施意见

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大搞城区绿化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提高全民绿化意识,落实全民义务植树职责,加快城区绿化进程,改善城区生态环境,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富足和谐的现代化新区,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和全国人大《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及省、市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的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2008年全民义务植树基地全部安排在城区。为切实组织好本次义务植树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参加范围
  全县适龄公民(病残者除外)全部参加城区义务植树活动,包括县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上属部门、外地驻昌单位的干部职工,各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县内所有企业的干部职工及个体工商业户,各镇(街道)农村适龄人员。中小学生只参加义务植树活动,不分配任务。
 
 二、绿化任务
  本次义务植树活动全部为城区道路绿化,按照规划的树种和绿化模式,实行包整地、包苗木、包栽植、包成活、包管护的五包制度。义务植树地点安排在宝城、城关、朱刘、城南四个街道项目区内已硬化道路两侧,每侧建设750米宽绿化带,绿化面积232万平方米,需栽植乔灌花苗木504万株(乔木16万株,花灌木488万株)。其中:宝城街道规划道路16条,总长25390米,规划绿化面积126万平方米;朱刘街道规划道路7条,总长16150米,规划绿化面积69万平方米;城关街道规划道路4条,总长2400米,规划绿化面积9万平方米;城南街道规划道路4条,总长6400米,规划绿化面积28万平方米。本次义务植树城区道路绿化配置施工范围为每侧26行乔木背景林带,选用雪松、老毛白杨、新疆小叶杨等乔木树种;背景林带里侧采用花乔木组团式绿化;路沿至花乔木绿化带留25米人行道和埋设地下管网用地,栽植2行行道树和花灌木覆盖,本次义务植树不安排该项工程,待地下管网全部埋设和人行道铺装完毕后单独安排施工。具体任务按《2008年城区道路绿化规划》执行。
  
三、绿化任务分配办法
  (一)分配依据
  1、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含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以2007年参保人数为依据,其中公安、地税、国税、工商、土地、劳动保障、交通、计生、司法、畜牧、烟草、供电等驻镇(街道)站所、分局,凡由县局统一管理、县局拨工资、县局统一参保的垂直单位,纳入县直上属部门任务分配,不参加镇(街道)任务分配。
  2、各镇(街道)。根据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2007年参保人数、辖区内全部企业个数和个体工商业户数、农村适龄公民(1860周岁)人数为依据。
  (二)任务分配
  1、分配标准。县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绿化任务分配标准:选取绿化宽度、绿化树种相对一致的路段,按照每人1米的路段(路两侧)标准分配任务。各镇(街道)绿化任务分配标准:按照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辖区内企业、工商业户及农村适龄公民的数量多少分配任务,并按照属地为主的原则进行综合平衡。
  2、任务地点。县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绿化任务在宝城、朱刘街道,其中党群口、政府口、计划口、建设口、经贸口、金融口、农口在宝城街道;宣传口、教育口、政法口、卫生口、外地驻昌单位在朱刘街道。宝城、朱刘、城南街道的绿化任务在各自辖区,城关街道绿化任务在本辖区和朱刘辖区,红河、乔官、唐吾、营丘四镇绿化任务在宝城辖区,五图街道绿化任务在城南辖区,国有孤山林场安排在寿阳山生态林场山体恢复造林。
  (三)组织实施。县绿化委员会负责将绿化任务分配到各大口和各镇(街道)。县绿委办协助宝城、朱刘街道将绿化任务地段分配到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各大口组织归口单位认领工段,并组织实施。各镇(街道)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按照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农村适龄人员的数量和辖区内的所有企业及工商业户的个数,将任务分配到每个单位、企业及社区(村庄),并组织实施。县建设部门要根据城市道路规划对绿化带宽度、人行道、地下管网预留用地等划线标注。宝城、城关、朱刘、城南四个街道组织搞好本辖区绿化用地的清障工作。
  四、时间要求
  本次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从现在开始,到2008415日前全部完成绿化任务。树木管护期一年,从2008415日始,至2009415日止。宝城、城关、朱刘、城南街道要立即行动,在一周内全面完成绿化用地清障任务。各镇(街道)、各单位要及时与任务所在街道衔接配合,组织施工,做到清障、整地、栽植同步进行。 
  五、绿化标准及技术要求
  总体要求是按照适地适树、因地制宜的原则,乔灌花结合,组团式绿化,做到一次成景,提高绿化效果,建设高标准绿色生态城市。   
  (一)树种。按照不同的路段每侧规划750米的绿化带,其中26行乔木背景林带,其余绿化带以花乔木组团式绿化。乔木背景林带以雪松、老毛白杨、新疆小叶杨等为主,花乔木以大叶女贞、百日红、红叶李、樱花、木槿、美人梅、紫荆、海棠等为主。
  (二)整地标准。乔木树种采用大穴整地方式,一般为081米见方。土质差的地段要实行换土。花乔木栽植整地采取深翻整平后挖穴栽植。
  (三)苗木标准。所用苗木一律选用生长健壮、无病虫害和机械损伤、木质化程度高、根系完整的大苗壮苗造林。乔木树种的苗木规格按绿化设计胸径达到5cm以上,雪松苗高3米以上;花乔木苗木米径要达到25厘米以上,干高15米以上。除杨树外,其他乔木及花乔木苗木一律要带土球移植苗木。
  (四)栽植要求。各单位要抓住当前造林有利时机全面开展秋冬造林,做到随起苗、随运输、随栽植,栽后踏实,立即浇透水,整好树盘,保证造林成活率。
  (五)栽后树木保护措施。所栽苗木除杨树外一律用草绳或薄膜进行保护防冻,根据栽植模式雪松单株设立防风支柱,其他可整片设立防风支架,同时进行树盘地膜覆盖防冻保温保湿处理。
  六、组织领导
  这次义务植树任务量大、涉及面广,时间紧,要求高,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措施,确保全面完成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领导包靠责任制。各镇(街道)和县直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城区绿化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阶段性中心工作,落实责任,加强领导,切实抓好城区绿化。各单位要组成专门班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县级领导按照原分工,抓好包靠镇(街道)、分管部门和包靠企业的城区绿化责任落实。各镇(街道)和县直各部门、各单位也要层层落实责任,主要负责人是城区绿化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落实挂牌绿化责任制。各单位都要在责任地段内树立绿化责任牌,标明责任范围、面积、绿化量、主要负责人和责任人姓名,实行挂牌管理。对因工作不力等原因造成造林质量低,影响城区绿化总体进度和效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二)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县绿化委员会要搞好组织协调工作,及时解决绿化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县林业、城建部门要搞好绿化技术指导和质量把关工作,抽调专门人员组成绿化技术指导包靠小组,深入施工单位和造林现场,负责包镇(街道)、单位和地段绿化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心协力抓好城区绿化工作。宣传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把城区绿化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宣传重点,广泛宣传城区绿化的重要意义和城区绿化的先进典型等,积极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共青团、妇联、教育等单位要积极组织青年、妇女、学生参加义务植树,加快城区绿化。
  (三)加强监督,确保造林质量。县林业、建设等部门要加强工作督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要严格造林质量,把好苗木、整地、栽植关,要坚持挖大穴、选壮苗、浇大水,凡整地达不到标准的不准栽植,苗木达不到规划标准的不准栽植,栽植不达标的重新栽植,切实把每一条路、每一个地段都建成精品工程。
  (四)加强调度,严格考核。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要把城区绿化列入重要督查内容,定期进行督查,及时通报结果。宝城、城关、朱刘、城南四个街道要加强辖区内各任务单位造林进度的调度,落实专人负责,每天进行现场检查调度和统计施工进度,每天下午5点前将各单位施工进度报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电话、传真6222650)汇总,及时上报县委、县政府。
  要加强考核验收。县里将成立由林业、城建、财政和有关街道人员组成的考核验收组,负责城区绿化的考核验收。共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城区绿化全部结束后,由各大口及各镇(街道)分管工程负责人提出申请,经验收对合格单位发给《城区绿化质量合格单》,转入管理期;第二阶段是2009415日前验收树木的保存率,保活保有率在95%以上为合格。凡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必须重新补植,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五)落实扶持政策。县里将加大城区绿化扶持力度,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补助造林。在县考核验收组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验收结束后,县里根据植树量、造林质量和投资规模等指标,分两次每次拿出500600万元用于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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