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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4333072/2010-00025 分  类: 其他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宝城街办 发布日期: 2011年05月14日
标  题: 宝城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情况汇报 文  号:
内容概述: 宝城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情况汇报

宝城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情况汇报


 

根据中共昌乐县委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关于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推动体系的意见》的职责分工要求,我街道及时出台了《宝城街道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的文件,同时按照职责分工中涉及街道的内容,督促各村抓好落实,现就工作开展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出台文件,全力以赴抓好落实

出台了《宝城街道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的文件。从奖励政策、优惠政策、优先政策三个方面进行了规范,要求各村按文件要求抓好落实。

二、职责分工涉及街道部分内容落实情况

15对符合二胎生育条件,自愿放弃二胎生育指标的农村独女户(无生育条件和无生育能力的除外),在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签定合同并公证后,给予2000 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独女户(蔡辛村:李秀平)

2、(27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双女绝育户,在承包土地、河滩、水塘等项目时,给予减免10%的承包金,免费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技术培训。

3、(28)对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办事处负责协调涉农部门,积极联系贷款、扶持上项目(如:西崔崔广卫帮助贷款2万元建瓜菜大棚)。同时,对农村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贫困户和特困户纳入低保。全街道共办理计划生育家庭低保 18 户。每年春节期间街道、村两级走访慰问计划生育贫困户22户。使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享受到了政府温暖和关怀

4、(26独生子女贫困学生被全日制大专院校正式录取的,在享受其他入学资助的基础上,给予专科学生2000 元、本科学生3000 元以上的一次性现金资助。

5.36严格执行计生情况审计核查制度,对违法生育的党员、干部、职工及其他当事人,不能提拔重用。

我街道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违法生育的党员、职工严肃处理。

北楼村原共产党员董建中在20071018超生后,我们立即整理材料上报,09年已被撤消支书职务。

卫生院正式职工刘金玲20104月计外外怀孕,街道协调卫生院,已将刘金玲做了补救措施,做了流产手术本人写出书面检查

6.40党员干部和社会公众人物违法生育情况严重的,坚决予以公开曝光,严肃追究法律责任。本人或子女违法生育的,不能担任村(居)“两委”干部。

7.42指导村级依法开展计划生育村级自治,通过建章立制,规范村规民约,弘扬男女平等、关爱女孩、移风易俗的新风尚,充分体现对独生子女家庭、双女户家庭的照顾倾斜。

今年年初,街道指导全街道52个村重新修订了村规民约,同所有育龄妇女重新签订了计划生育合同,并将移风易俗的内容完善充实到村规民约中,街道投资1万余元为各村制订了村规民约板面并上墙,村规民约小册子每人一本,全部发放到育龄妇女手中,并装入本人档案袋。

三、街道实行的优惠政策

1、每年为已婚育龄妇女健康查体两次,免费做B超、妇科、乳腺检查。

2、每年年底对独生子女困难家庭进行慰问,给予每户不少于200元的慰问金。

3、街道每年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学生(特别是女孩家庭)、贫困母亲进行扶助结对子,两次组织慰问活动。

4、对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四术”费给予报销。

我街道在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工作中,只是做了力所能及的工作,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下步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县委文件要求,不折不扣抓好落实,切实推动计划生育工作顺利开展。

 

 

                                   201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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