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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4338383/2013-00004 分  类: 政务信息
发布机构: 县金融办 发布日期: 2013年01月16日
标  题: 昌乐县农村金融创新改革工作情况汇报 文  号:
内容概述: 昌乐县农村金融创新改革工作情况汇报

昌乐县农村金融创新改革工作情况汇报


昌乐县农村金融创新改革

工作情况汇报

  2012年以来,昌乐始终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推进农村金融做大做强为目标,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创新农村抵押融资机制,加快推进农村金融创新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县农商行进一步深化支农营销网络建设,加大对农村市场和农业产业链的产品创新和信贷支持力度,并在2012年度全省地方金融企业绩效评价中获得了105.19分的高分,位居全省第三位;潍坊银行昌乐支行、邮政储蓄银行昌乐支行积极开展农村大棚抵押贷款、林权质押贷款等业务,其涉农贷款业务在全市同系统内领先。截止2012年末,全县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125亿元,占全部贷款余额的76.7%,为推进农村金融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支持。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农村金融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为加快推进农村金融创新改革,县里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金融办、各金融机构为成员的农村金融创新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金融办,县金融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各金融机构创新农村抵押融资机制,扎实推进农村金融改革,为农村金融的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二、加大政策支持,为农村金融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一是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良好的信用环境是降低农村金融市场风险、稳定农村金融市场秩序的重要保证,是扩大农村信贷资金投放,引导农村资金融通的基本条件。整治社会信用环境,是深层次解决农村金融需求主体贷款难问题的现实选择。为保障金融安全,维护金融稳定,全力构建我县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制定了《昌乐县依法打击逃废金融债务行为整治社会信用环境活动实施方案》,召开了全县整治社会信用环境会议,并先后组织全县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了金融普法知识宣传活动,组织各镇街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广泛开展了创建信用企业、信用乡镇、信用村社和信用农户活动,组织开展了集中整治农村金融环境活动,在全县范围内营造了良好的诚信氛围。

  二是加快新型金融组织建设。先后成立了昌乐汇银、昌乐县裕丰两家小额贷款公司,为“三农”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目前,第三家小额贷款公司申请材料已准备完毕,现正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整改完善材料。为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做大做强,更好地服务于小微企业和“三农”经济,出台了《昌乐县关于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意见》,使得小额贷款公司在办理土地、房产、股权、车辆抵押等相关事务时,享有同银行业金融机构同等权利。同时,对小额贷款公司所缴纳的营业税及附加、企业所得税和印花税地方留成部分,给予3年等额补助、2年减半补助的扶持政策,以促进小额贷款公司规范经营,更好地服务于小微企业和“三农”。截止2012年底,已累计为“三农”提供贷款资金4.5亿元,为我县农村金融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支持。针对小微企业和“三农”缺少有效抵押物这一实际,先后组建了潍坊企银和山东汇康两家融资性担保公司,并积极指导帮助两家融资性担保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进一步提高担保公司的资本规模和质量。截止2012年末,两家融资性担保公司对“三农”的累计担保余额为1375万元,有效地支持“三农”发展。

  三是加强农村保险体系建设。为健全农业灾害风险防范体系,加强“三农”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研究制定了《关于开展三农保险工作的通知》,以人保财险昌乐支公司为“三农”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的主体,加快推进“三农”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高“三农”保险服务能力。截止目前,已在60%以上的镇街区设立了“三农”保险服务站,为“三农”的发展提供了风险保障。

  三、加大金融创新,为农村金融发展提供灵活多样的金融服务

  一是创新农村抵押融资机制。为加大对“三农”的政策扶持力度,缓解“三农”融资难问题,县政府印发了《关于开展农村大棚抵押贷款试点工作的通知》,由潍坊银行昌乐支行开展大棚抵押贷款业务,并由县财政按年新增大棚贷款额的1.5%给予风险补偿奖励。目前,已办理大棚抵押贷款业务100余笔,发放贷款2600余万元;为搭建林银协作平台,拓宽林业融资渠道,破解林业企业和林农融资难问题,促进林农增收、林业增效和金融机构业务发展,县政府出台了《昌乐县林权抵押贷款管理实施办法》,由邮政储蓄银行昌乐支行开展林权质押贷款业务,目前已发放贷款100余万元;为解决新农村建设中的资金瓶颈问题,印发了《关于推进农村住房、大棚、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工作的意见》,引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开展农村住房、大棚、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等业务,鼓励镇(街、区)设立农村土地使用权、住房、大棚等资产的交易大厅,鼓励当地社区、村委、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业、银行、农户等主体参与农村土地、住房、大棚等资产的交易,有效解决农村贷款抵押难问题;引导县农商行深化支农营销网络建设,加大对农村市场和农业产业链的产品创新和信贷支持力度,积极创新并推广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龙头企业+基地+农户”贷款、“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贷款业务,截止2012累计涉农贷款余额达50多亿元,居全省农信系统前列。

  二是创新机构营业模式,改善农村支付环境。加快推进涉农贷款专项柜台的组建,提升对农村金融的服务水平。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各自营业网点设立涉农贷款专项柜台,按照农村金融的特点设计审贷流程和定价机制,对涉农贷款的设计、申报、审批、发放、风险控制等业务按照“流水线”作业方式进行批量操作,优化信贷业务流程,简化信贷办理手续,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效率,为“三农”提供更方便、快捷、安全、优质的金融服务。为加快推进农村金融支付体系建设,优化金融服务网络,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多次组织全县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非现金支付结算”宣传推介活动,强化农民对非现金支付结算的认识,并协调解决偏远地区行政村的网络安装问题,推进助农取款服务工作有效有序开展。截止目前,全县369个行政村已全部安装支付服务工具,实现金融服务全覆盖。

  三是健全完善农村金融监管制度。农村金融监管制度是农村金融基础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农村金融市场化的逐步推进,准入政策的放宽,村镇银行、贷款子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将会出现,市场竞争的加剧必然带来金融创新,并对金融秩序的健康稳定提出新的挑战。为建立多样化、有序分层的金融体系,县政府按照“谁批准、谁监管”的原则,明确各类金融企业的监管主体,合理配置监管资源,改进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具有激励约束作用的农村金融机构分类纠正和处置制度,实施市场兼并为主、强制退市为辅的市场退出机制,提高整个农村金融体系的资产质量和抗风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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