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开 > 正文内容
索 引 号: 004338383/2013-00006 分  类: 年度计划
发布机构: 县金融办 发布日期: 2013年10月30日
标  题: 昌乐县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总结报告 文  号:
内容概述: 昌乐县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总结报告

昌乐县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总结报告


昌乐县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

排查清理活动总结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开展涉嫌非法集资广告咨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的文件精神,严厉打击涉嫌非法集资广告咨讯信息活动,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根据《关于印发<全省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打非发〔2013〕2)和关于印发<全市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潍处非联办字〔2013〕6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在全县范围内认真开展了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增强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活动的风险辨别能力和抵御能力 

为加大清理排查力度,我县各镇、区)及有关部门广泛利用电视、广播、会议宣传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国家有关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活动的各项政策措施,教育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并结合街头集中宣传活动向群众讲解非法集资的危害,从源头治理了非法集资滋生和蔓延的环境,增强了公民的风险意识和辨别能力。

    一是在全县银行业金融机构主要营业网点开设了“打击非法集资活动”教育宣传专栏并及时对内容进行更新,大力宣传国家和省市县有关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通过荧屏滚动播放非法集资相关案例从多方位、多角度宣传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和特点,增强群众的风险辨别意识和能力。

二是金融办组织全县银行业金融机构新昌路利民街路口假日广场、西公园、崔家庄社区等人群密集场所,组织开展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采用悬挂宣传标语、设置咨询台、发放非法集资宣传资料册等多种形式,面向广大群众特别是中老年群体重点讲解了非法集资活动的社会危害性,宣传活动期间共发放宣传册2200余份,面对面解答群众咨询180余人次,特别是通过列举近年来涉嫌非法集资的案例,使广大群众更加直观深刻了解和认清了非法集资的本质

    二、注重长远发展,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是预防和取缔非法集资的重要保障,是规范民间融资的重要举措。在工作中,我坚持“疏堵并举、防治结合”的原则,建立非法集资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即一方面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对处置非法集资所发生的费用财政给予了实报实销,提供经费保障,确保处置非法集资案件查办工作顺利开展。同时切实加强广告的审查和管理,遏制涉嫌非法集资广告的传播,净化了媒体环境;另一方面通过加大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运营建设和强化已有的银行机构放贷服务建设来拓展县域经济、三农经济及中小企业融资贷款的供给,不断强化社会信用及金融生态环境建设。

、开展风险排查,认真做好对非法集资活动的监测和预警工作

金融办、宣传部、工商局、文广新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等部门针对县内以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媒体以及户外广告、传单、手机短信等方式发布传播的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进行了集中排查,并通过电视广播播报、手机短信提醒等形式加深广大民众对非法集资的认识。通过开展排查清理活动,涉嫌非法集资广告咨讯信息明显减少,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抵御能力显著增强。同时,进一步加强了监测预警体系和监控能力建设,切实做好了预防工作,做到信息灵通、预警及时、反应灵敏、应对有力,坚决杜绝了重大原发性非法集资案件发生。

    、存在的问题

    一是协作配合有待加强。各有关部门配合有待进一步加强,获取的案件线索较少,联合执法行动开展不够多,长效机制的建立还需完善。县公安机关内部相关成员单位参与不够,整体合力不强。基层公安机关,特别是派出所的力量激发和调动的空间很大。

    二是宣传工作力度不够大。规模性的宣传活动较少,发动群众还不够,举报投诉机制运作还需优化。

    五、下步打算

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目前,非法集资广告虽然暂时得到了有效遏制,但产生非法集资广告的根源和土壤还未根本消除,下步,我县将继续按照省、市相关部门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细化措施,强化配合,把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作为一项常态工作深入持久的开展下去,不断净化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作出应有的贡献。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