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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4338383/2020-61035 分  类: 政策措施及解读
发布机构: 县地方金融监管局 发布日期: 2020年03月11日
标  题: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谨防非法集资活动的风险提示 文  号:
内容概述: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谨防非法集资活动的风险提示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谨防非法集资活动的风险提示


广大市民朋友: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不法分子利用微信群、qq群、朋友圈、微博等渠道开展非法集资活动:有的打着疫情防控旗号,利用广大群众投资理财的迫切心理,承诺高额利息、按期分红等开展非法集资活动;有的则以“众筹”“消费返利”“虚拟货币”等方式归集资金,声称众筹资金开办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谎称可以代购代销“特效药”“口罩”“消毒液”等物资积分返利;有的则炒作“互联网+”“区块链”及“冠状病毒加密货币”等概念实施非法集资等。 

  非法集资是国家法律明令禁止并重点打击的经济违法犯罪行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参与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遭受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 

  天上不会掉馅饼,一夜暴富是陷阱。请广大居民切实增强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谨慎选择投资理财渠道,谨防非法集资陷阱。发现非法集资犯罪活动,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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