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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004222751/2019-49871 | 分 类: | 资金项目安排 |
发布机构: | 县交通运输局 | 发布日期: | 2019年11月13日 |
标 题: | 四好农村路资金项目规划 | 文 号: | |
内容概述: | 四好农村路资金项目规划 |
四好农村路资金项目规划
2019年共计建设县道、乡道、社区通达路和自然村通达道路,共计352公里。县道由县交通运输局、县昌盛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作为业主单位组织修建,县政府负责出资。乡道及以下道路由镇(街、区)作为业主单位,负责组织施工单位修建,其中乡道、社区通达路由县政府出资80%,镇(街、区)承担20%;自然村通达路每公里省、市、县各补助20万元。重点村(社区)内2条大街由县政府全额出资,其余街(巷)由所属镇(街、区)或所属村(社区)组织硬化,并承担全部费用。
(二)全面管好农村公路。根据《山东省农村公路条例》,县道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管理,健全完善公路管理机构,按规定配备专门养护人员,人员工资及工作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乡道和村道由所属镇(街、区)负责管理。各镇(街、区)要按照省、市“四好农村路”要求,成立专门的农村公路管理站,按规定配备管理养护人员。人员工资及工作经费列入镇(街、区)财政预算。
(三)全面养好农村公路。建立健全养护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县、镇两级政府的主体责任,充实养护人员,大力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市场化进程,择优选取专业化队伍开展定期养护,小修工程、维修保养、日常养护等项目要实行片区捆绑、条块打包,积极推行政府主导、公司运营、物业管理和市场运作等养护模式。县道推行市场化养护,养护资金列入县财政预算;乡、村道路按照养护管理要求(见附件3)进行养护,养护资金列入镇(街、区)财政预算。
(四)全面运营好农村公路。统筹利用交通运输、农业、商务、供销、邮政等资源,加快推进县级物流中心、镇(街、区)服务站和村级服务点建设。新建村客运站点280个,实现所有行政村全部通客车。客运站点建设由县交通运输局组织实施,各镇(街、区)全面配合,县政府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