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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4222751/2023-99339 分  类: 通知.公告.公示
发布机构: 县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 2023年05月30日
标  题: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专项普法宣传活动的通知 文  号:
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专项普法宣传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专项普法宣传活动的通知


今年6月是全国统一组织开展的第22“安全生产月”,主题是人人讲安全 个个会应急”。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昌乐县安委会昌乐县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和潍坊市交通运输局《全市交通运输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部署要求结合我交通运输行业实际,组织做好全县交通运输系统2023年“安全生产月”普法宣传工作,现通知如下:

、活动时间

  61日至630日。

二、活动内容

持续学习宣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各单位科室要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活动,以及正在开展的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积极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教育培训、专题宣讲、网络课堂等多种形式的宣贯活动。鼓励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人、行业专家、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一线从业人员撰写心得体会,积极发表评论文章,通过《中国交通报》“人人讲安全”专栏等专题媒体开展宣传。交通企业通过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晨会”“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活动交流学习体会,开展警示教育,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安全生产的工作实效。

(二)深入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各单位科室要认真组织《安全生产法》《公路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活动,强化以案释法、以案普法,让普法宣传接地气、入人心。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安全生产“八抓”20 条创新举措,采取专题讲座、宣贯会、座谈交流等形式,积极开展教育培训,增强行业管理部门和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履职尽责意识。综合运用电视、报纸、广播等主流媒体和政务新媒体,开展专题宣传、安全宣讲,强化宣传引导,推动创新举措落实落地落细。

(三)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专题宣传活动。各单位科室要加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学习宣贯,多种方式深入宣传解读,将排查整治重点、安全检查要求通知到位,将共性检查和专项检查内容充分讲解到位。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对《山东省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指南》交通运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清单生产经营单位重点事项共性检查表进行全员专题培训,并做好日常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自查与问题整改。坚持正面引导和警示曝光相结合,及时宣传排查整治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做法,针对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典型违法案例、“一案双罚”执法案例、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典型案例、以及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曝光,形成有力震慑。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落实举报“公告牌”“内部吹哨人”制度,组织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

)广泛开展社会化宣传交通运输安全文化建设各单位科室要因地制宜推进交通运输安全警示教育基地建设,系统推进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各项工作,完善交通运输在线教育培训平台。利用公交车、出租车等交通工具电子显示屏持续播放安全公益广告,在客运站等醒目位置,张贴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深入推进安全宣讲“五进”,培育“全员崇尚安全、人人关爱生命”的精神文化,鼓励企业开展“一把手讲安全课”“人人都是安全员”“我的岗位安全我负责”等活动,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努力构建“人人为安全负责”的制度文化,培树平安和谐的行业文化将安全思想深耕于职工内心深处,在全社会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各单位科室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通过现场活动或网络直播等方式,面向社会公众或从业人员,集中宣传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安全知识和避险逃生等科普知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单位,局机关科室,有关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生产月”普法宣传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安排部署各项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在办公楼、施工现场、客运站场、公交场站,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材料。利用车站大屏幕,车载显示屏播放宣传标语。

(二)提高思想认识。单位,局机关科室,有关企业要紧紧围绕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组织开一系列宣传活动。加强干部职工安全生产学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安全生产思想认识和基本技能,切实增强安全生产工作能力和水平。

(三)认真总结经验。单位,局机关科室,有关企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开展宣传活动,及时梳理活动中好的做法,总结可推广可复制的工作的经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请单位,局机关科室,有关企业6月30日前将好经验、好做法先进典型案例等报局安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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