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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004233004/2025-03769 | 分 类: | 执法职责 |
| 发布机构: | 县工信局 | 发布日期: | 2025年12月16日 |
| 标 题: | 昌乐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执法职责、执法权限等 | 文 号: | |
| 内容概述: | 昌乐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执法职责、执法权限等 | ||
昌乐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执法职责、执法权限等
1.依法承担划转到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的行政许可事项、关联事项和收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2.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管理。
3.负责完善食盐定点生产、批发专营制度和专业化监管体制。
4.承担工艺美术等行业管理工作。
5.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6.负责全县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拟订电子信息产业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7.负责全县稀土行业管理。
8.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管理。
9.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安全管理。
10.负责工业行业管理,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军民结合发展促进和国防科技工业技术基础工作等。
11.负责化工行业管理工作。
12.负责全县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拟订电子信息产业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13.加强对节能法律、法规和节能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14.负责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
15.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
16.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关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县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拟订配套措施并协调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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