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区)教管办、县直各幼儿园:
为进一步提高全县幼儿教师的业务素质,引导广大教师不断充实专业知识,吸纳先进的教育教学理论和理念,适应教育发展的新形势。经研究,暑假期间继续开展全县幼儿教师专业理论考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考人员
全县幼儿园园长、专任教师。各单位参考人数为:开发区130人、朱刘街道54人、宝都街道402人、五图街道84人、乔官镇85人、营丘镇84人、红河镇81人、唐吾镇79人、高崖水库库区25人、县府机关幼儿园25人、实验幼儿园48人、实验中学幼儿园13人、实验小学幼儿园20人、西湖幼儿园15人、贵和幼儿园13人、一中幼儿园25人、二中幼儿园9人,共计1192人。
二、考试内容
主要考查幼儿教师的专业知识和基本的教育教学理论知识,考试内容主要选自《3-6岁幼儿发展指南》、《幼儿园纲要》、《幼儿园规程》、《幼儿教师专业标准》、《山东省学前教育规定》、《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规范》等文件法规,并设判断、单选、多选题三种题型共1000道。
三、考试时间
2017年8月15 日—8月18日
四、考点安排
全县共设四个考点,分别为昌乐县第二实验小学考点、营丘镇中学考点、红河镇中学考点和鄌郚镇中学考点。
第二实验小学考点的参考人员为县府机关幼儿园、实验幼儿园、实验中学幼儿园、实验小学幼儿园、西湖幼儿园、贵和幼儿园、一中幼儿园、二中幼儿园、开发区幼儿园、宝都街道幼儿园、五图街道幼儿园、朱刘街道幼儿园和乔官镇幼儿园的幼儿教师,共计923人。第二实验小学考点于8月15日—16日考试,设2个考场,共9场结束。
营丘镇中学考点的参考人员为营丘镇幼儿园的幼儿教师,共计84人。营丘镇中学考点于8月17日上午考试,设1个考场,共2场结束。
红河镇中学考点的参考人员为红河镇幼儿园的幼儿教师,共计81人。红河镇中学考点于8月17日下午考试,设1个考场,共2场结束。
鄌郚镇中学考点的参考人员为鄌郚镇幼儿园和高崖水库库区幼儿园的幼儿教师,共计104人。鄌郚镇中学考点于8月18日上午考试,设1个考场,共3场结束。
五、考场时间安排
上午——第一场:9:00—9:40
第二场:10:00—10:40
第三场:11:00—11:40
下午——第一场:2:00—2:40
第二场:3:00—3:40
第三场:4:00—4:40
第二实验小学考点参考人员考试场次安排见附件1
营丘镇中学考点参考人员考试场次安排见附件2
红河镇中学考点参考人员考试场次安排见附件3
鄌郚镇中学考点参考人员考试场次安排见附件4
六、考试系统参数设置
单选 40题 40分
多选 30题 30分
判断 30题 30分
考试时长:40分钟
出卷方式:自动出卷
题库类型:自定义(用户题库)
试卷份数:8份
题库导入到“难”选项中。
七、考生守则
1.本次考试时间为40分钟,考试开始前10分钟,考生凭准考证(附件5)和身份证件进入规定考场。
2.考生进入考场时,不准携带书籍、资料、笔记本、自备草稿纸、电子工具、手机、食物、饮料等物品。
3.考生入座后,不得再随意调换座位。同时需将身份证件和准考证放在考桌左上角,以备监考人员检查。
4.考试开始10分钟后,考生不得入场,视为缺考,考试系统将不再接受该准考证号登陆。
5.考试结束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向系统提交试卷,并按监考人员要求退场。提前结束考试退场者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
八、相关要求
1. 各单位要精心准备,提高认识,全面部署。凡符合考试条件的人员要加强业务学习,积极准备,按时参加考试,凡因病、伤、婚、丧、产假不能参加考试的,经所在单位批准,报教育局同意后选择适当时间予以补考,其它情况均以零分计算。对未按规定向局里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并获得批准而缺考的予以全县通报批评。
2. 严肃考纪考风,考试人员携带带身份证,准考证到指定考场进行考试,考试全程监控并进行监控回放督查,确保考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对作弊、替考人员予以全县通报批评。
3. 本次考试成绩80分以上者为合格,考试结果将作为教师个人评先树优、绩效考核、晋职及岗位评聘的重要依据,同时将各单位考试成绩纳入教育重点工作督导项目。
4. 设立考点的单位要做好充分准备,安排专人负责,提前对微机进行全面检修,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第二实验小学考点参考人员考试场次安排
2.营丘镇中学考点参考人员考试场次安排
3.红河镇中学考点参考人员考试场次安排
4.鄌郚镇中学考点参考人员考试场次安排
5.2017年幼儿教师专业理论考试准考证
昌乐县教育局
2017年8月9日